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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郑州市第1号总河长令发布 开展整治行动 改善河湖面貌

来源:郑州日报 作者:武建玲 人气: 发布时间:2020-05-19 07:34:23

记者从市河长制办公室获悉,今年郑州市第1号总河长令近日发布,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和三污一净”(清理整治乱占、乱采、乱堆、乱建,治污水、堵污口、清污泥、净水质)整治行动,持续改善河湖面貌。

根据第1号市总河长令,郑州市河湖“清四乱和三污一净”整治行动将实现全水域覆盖,大小河同步,持续常态开展。

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巩固“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整治成果,将全市黄河流域所有河湖列入清理整治范围,重点清理整治黄河低滩区、各类保护区、黄河干流和重要支流的“四乱和三污一净”问题,消存量、遏增量、防反弹。

持续开展河道采砂综合整治

坚持惩防并举、疏堵结合、标本兼治,持续深入开展河道采砂综合整治。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进一步完善水利、公安等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快速查处机制,保持严厉打击私挖滥采的高压态势。规范合法采砂,科学编制采砂规划,依法实施采砂许可,规范工程涉砂管理,强化河砂采、储、运、销规范运行、全过程监管,推进河砂有序开采。推广应用机制砂,从源头上解决建设用砂供需不平衡的问题。

全面推进河湖划界工作

加快推进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和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下湖泊划界工作,今年底前要基本完成;加快编制市级河长负责河流岸线保护利用规划,力争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并按程序审批。

加快河湖生态修复提升

管理和治理相结合,实现标本兼治。着力推进贾鲁河、潮河上游南曹村桥至小魏庄水库段河、郑州市索须河汇合口上游至弓寨大桥段、贾峪河、贾鲁河尖岗水库大坝至南四环桥段生态修复提升工程,以工程措施改善河流环境;重点推进骨干河道两侧生态廊道建设,完成各类造林绿化面积15万亩,抚育中幼林11.1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统筹推进中牟雁鸣湖万亩湿地公园、新郑市双洎河湿地公园等工程建设,大力营造水土保持、水源涵养良好环境,持续改善河湖生态环境。

着力提升河湖水质

我市将截污控源,疏堵结合,水岸联动,协同共治,着力提升区域内河湖水质,实现国控、省控、河长断面水质持续稳定达标。加快城乡污水处理能力建设,产出和入厂处理相平衡,达标合格排放。加强污水管网建设,提升污水收集能力,实现雨污分流,综合利用。严格农业面源污染、养殖污染控制,持续有效减少地表径流入河污染。加强城乡接合部综合整治,配套完善污水收集处理设施。

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

各级总河长是本地河湖“清四乱和三污一净”整治的第一责任人,县级以上河长湖长是责任河湖“清四乱和三污一净”的具体责任人。各级河长湖长要按照“两函四巡三单两报告”工作法,切实履行好管理河湖、治理河湖的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对辖区内的河湖“四乱和三污一净”问题及涉嫌违法违规的岸线利用项目,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清理整治。各级河长办、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河湖长信息平台建设,利用明察暗访、无人机航拍、视频监控等措施,加大监管力度。

督察督办促落实

各级河长办、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暗访督察,建立上下联动的河湖暗访督察体系,按照年度督察重点和认定标准,按督察类别、依严重程度,对不同问题加强督察督办。对河湖“四乱和三污一净”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重大问题隐瞒不报、清理整治弄虚作假的,要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并在年度河长制工作考核中予以扣分。对2019年1月1日以后出现的涉河湖违建、非法围河围湖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按“顶风违建”予以处理。

(编辑:逍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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