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至31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在郑州召开。 7月28日下午,周口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伟在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作《周口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说明。7月29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了《周口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7月30日上午,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会议审查《周口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7月31日下午,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周口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并作出了关于批准《周口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决议。 会议认为,《周口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议决定,批准《周口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由周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编辑:逍遥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