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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9月份新闻发布会

来源:河南环境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20-09-16 15:10:47

9月16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9月份新闻发布会,主要发布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工作有关进展及成效,今年以来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状况、生态补偿情况,蓝天保卫战主要工作进展及成效,解读秋冬季重污染天气管控有关举措。省生态环境厅综合处、财务审计处、大气环境处、生态环境监测处负责同志参加发布会并分别介绍有关情况,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负责同志主持发布会并通报了今年以来重点宣教工作开展情况。中国环境报及河南日报、河南广播电视台等16家省级主要媒体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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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工作有关进展及成效

一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河南时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扛稳政治责任,大力强化污染治理,划好路线图、打好主动仗、当好先行军,统筹抓好省辖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污染治理,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今年1-8月份,省辖黄河流域18个国考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16个,占比88.9%,同比提高5.6个百分点,高于国家下达的66.7%的目标,无劣Ⅴ类水质断面。沿黄及受水区14个省辖市PM2.5、PM10平均浓度分别为50、7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6.7%、20.2%,优良天数平均增加40天,达到有监测数据以来的历史最好水平。新密市、兰考县、栾川县被命名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栾川县同时被命名为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流域内生物多样性日益丰富,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数量持续增加,仅三门峡就有越冬天鹅近万只,新乡、焦作、郑州、开封、商丘等地也有大天鹅频繁现身,世界极危鸟类青头潜鸭、有鸟类活化石之称的中华秋沙鸭多次出现,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大鸨数量由原来不足十只增加至千余只。蓝天白云、繁星闪烁、清水绿岸、鱼翔浅底、鸟语花香、田园风光的美丽景象又回到了人们眼前,人民群众良好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大幅提升。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深入学习贯彻,做好顶层设计

一是深入学习研讨。在总书记视察河南并发表重要讲话的第二天(2019年9月19日),就召开了全系统干部大会,厅党组书记、厅长王仲田同志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向全系统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谈了自己参会的感受和对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体会;举办系列专题培训,坚持领导领学和专家讲学相结合、集中学习和专题交流相结合、会议培训和网络课堂相结合,通过新闻媒体和生态环境系统网站、双微平台、“生态文明号”地铁电子屏等多种方式,持续掀起大学习、大研讨的热潮。

二是认真调查研究。2019年国庆节期间,党组书记、厅长王仲田同志带队,从黄河入豫口的陕西潼关风陵渡,到黄河出豫口的台前县张庄提排站,行程2000多公里,深入调研黄河沿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地查看黄河沿线生态环境保护、水环境质量、居民生产生活、农业结构和产业布局等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了解第一线实际,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建议编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规划、成立高规格的专门协调议事机构、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和相关项目等,得到省委、省政府重视和采纳。在此基础上,开展流域河流生态系统健康、生态环境保护、水环境容量等专题研究,初步形成研究成果。做好黄河生态保护条例立法的基础工作,编制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围绕生态保护修复、环境污染治理等,指导各地谋划了总投资规模3700多亿的七大类420多个重大项目,已向生态环境部申报对接。

三是找准工作抓手。围绕省委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要点,细化了我厅牵头的7项和配合的16项工作任务,并结合实际谋划了29项专项治理任务,专人专责、限时推进、确保实效。

四是坚持上下联动。厅党组制定下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河南时重要讲话精神的实施意见》,指导全系统立足岗位职责,扛稳政治责任,推进保护和治理工作。

强化污染治理,提升环境质量

一是实施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全面开展黄河流域饮用水水源地、入河排污口、涉水企业、黑臭水体、农村生活污水等排查整治,对洛河、金堤河、涧河、青龙涧河等主要支流实施综合治理,完成68个清洁河流行动重点项目、910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146个地表水型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启动三门峡18条一级支流生态提升工程,一体推进洛阳干支流综合治理和“四河三渠”综合治理,全面消除黄河流域劣五类水体。

二是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程。推动郑州、洛阳等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实施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企业超低排放改造,指导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和移动源污染专项治理,强化重污染天气联防联控,持续改善流域空气环境质量。

三是实施土壤污染综合治理工程。推进洛阳、新乡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严格土壤风险防控和安全利用。在全国率先实现生态环境、农业农村、自然资源3部门数据共享,成为国家成果集成4个试点省份之一。

加强生态监管,提升保护水平

一是大力推进“四乱”问题整改落实。联合省河长办,加强对黄河流域266个“四乱”问题整改督导,逐一开展现场调研,定期调度进展情况,全面整治环境遗留问题。

二是深入推进环保督察。持续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黄河生态破坏问题整改,目前6项整改事项中,已完成整改3项,其他3项完成时序进度。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实施方案已编制完成,近期可以启动省级专项督察。

三是持续深化“绿盾”行动。国家交办的292个重点问题已经完成整改218个,整改完成率为88 %,超过65%的进度要求。

四是全面开展黄河专项执法。采取无人机航测方式,对黄河干流堤内全方位“扫描式”体检,从20万张航测原片中,标定疑似图斑1.4万个,发现问题线索8175个,分别向各市进行交办,目前涉及市县正在积极推进整改。

防范化解风险,保障生态安全

一是开展黄河“清废”行动。排查流域内涉危险废物企业及贮存场所6295个,查处纠正危废管理问题167个。

二是开展风险排查行动。排查流域尾矿库405个,存在风险隐患的115个,已整改完成67个。

三是开展危废执法行动。办理涉危废污染行政处罚案件137件,刑事处罚案件8件,刑事处罚27人。

四是开展应急能力提升行动。编制黄河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指导沿黄9市开展环境风险评估,编制“一河一策一图”应急处置方案。督促指导郑州、洛阳、濮阳、三门峡4市加快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

创新工作方式,推动绿色发展

一是出台支持政策。立足职能,制定出台支持郑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洛阳建设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鹤壁建设高质量发展城市的政策措施,赋予郑州、洛阳部分省级环评审批权限。

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环评审批流程,取消了总量审核前置的约束条件,将总量审核与项目审批同步进行;落实“一网通办”要求,全面实现环评审批网上办理,省级环评审批实现了“一次不跑”、“不见面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批时限分别进一步压缩至15和8个工作日。

三是实施“不打扰”监管。采取“非现场”监测、“非接触”执法、“信息化”监管等方式,利用“互联网+监管”系统、在线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推动环境监管智能化精准化。

四是持续深化“企业服务日”活动。今年以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集中组织开展了9次企业服务日活动,倾听企业困难诉求,服务企业近7790家,协调解决6970个相关问题。

五是加快编制“三线一单”。加快编制实施生态保护红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质量底线和环境准入清单,严把环境准入关,倒逼产业转型升级。

六是实施“一市一策”帮扶。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目标任务,以市域为单元,逐市专题研究、分析困难和问题、制定帮扶措施。2019年生态环境部、全国工商联联合在我省召开现场会向全国介绍推广经验;我厅在2020年1月13日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依法治污、科学治污、精准治污,落实“治”“建”“调”要求,做好水、气、土文章,扎实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大力促进流域高质量发展,擦亮新时代河南绿色发展的底色。

02.今年以来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8月,全省17个省辖市及济源示范区环境空气PM10月均浓度为46微克/立方米,同比降低6微克/立方米,下降11.5%;PM2.5月均浓度为2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微克/立方米,下降11.1%;优、良天数比例为83.9%,同比上升14.7个百分点。

1-8月,全省17个省辖市及济源示范区环境空气PM10平均浓度为76微克/立方米,同比降低20微克/立方米,下降20.8%;PM2.5平均浓度为48微克/立方米,同比降低10微克/立方米,下降17.2%;优、良天数比例为68.2%,同比上升17.0个百分点。

8月份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

省辖市及济源示范区排名由好到差:信阳、南阳、周口、洛阳、驻马店、商丘、开封、许昌、漯河、安阳、三门峡、焦作、郑州、平顶山、濮阳、鹤壁、新乡、济源示范区。

县(市、区)排名由好到差前20名:信阳商城县、信阳淮滨县、南阳邓州市、驻马店泌阳县、洛阳洛宁县、信阳新县、驻马店汝南县、驻马店平舆县、南阳桐柏县、驻马店上蔡县、南阳淅川县、驻马店确山县、南阳南召县、驻马店遂平县、洛阳汝阳县、信阳潢川县、驻马店西平县、驻马店新蔡县、洛阳嵩县、洛阳栾川县。

县(市、区)排名由好到差后20名:濮阳台前县、南阳西峡县、周口沈丘县、三门峡灵宝市、焦作武陟县、鹤壁鹤山区、郑州上街区、鹤壁浚县、焦作修武县、郑州荥阳市、焦作温县、濮阳南乐县、焦作马村区、郑州巩义市、安阳汤阴县、安阳内黄县、焦作沁阳市、焦作孟州市、焦作博爱县、焦作中站区。

03.今年以来我省生态补偿情况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和河南省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17〕74号)和《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试行)等办法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20〕15号)要求,按照“谁污染、谁赔偿,谁治理、谁受益”原则,我省严格落实按月实施生态补偿制度,现对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的支偿、得补情况予以发布。

2020年1-7月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支偿得补情况

2020年1-7月,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共支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2.27亿元,得补2.31亿元;共支偿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3666万元,得补6344万元。综合大气和水两项生态补偿,支偿金额最高的省辖市是鹤壁市2915万元、省直管县是新蔡县48万元;得补金额最高的省辖市是信阳市4207.5万元、省直管县是滑县44万元。

一是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情况。共考核PM10、PM2.5月均浓度和月均浓度同比改善率4项指标,以全省平均值作为考核基数。8个省辖市需支偿生态补偿金,从高到低依次是:鹤壁3535万元、焦作2575万元、安阳2204.5万元、濮阳1610.5万元、新乡1391.5万元、漯河1180.5万元、商丘689.5万元、济源400万元。10个省辖市可得补生态补偿金,由高到低依次是:信阳3937.5万元、南阳1985.5万元、驻马店1959万元、周口1606.5万元、平顶山1424万元、洛阳1328万元、许昌535.5万元、开封510万元、郑州408.5万元、三门峡269.5万元。

二是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情况。主要考核地表水断面、饮用水水源地、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河南段和水环境风险防范等内容。省辖市中,5个市需支偿生态补偿金,由高到低依次是:周口590万元、郑州450万元、商丘330万元、开封230万元、漯河170万元。12个市可得补生态补偿金,由高到低依次是:安阳910万元、平顶山810万元、三门峡650万元、鹤壁620万元、焦作270万元、信阳270万元、濮阳260万元、驻马店250万元、济源180万元、新乡170万元、许昌100万元、洛阳90万元。省直管县(市)中,6个县(市)需支偿生态补偿金,由高到低依次是:永城72万元、新蔡48万元、固始36万元、巩义30万元、汝州6万元、邓州6万元。3个县(市)可得补生态补偿金,由高到低依次是:滑县44万元、鹿邑16万元、长垣6万元。

2020年8月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支偿得补情况

2020年8月,各省辖市共支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3532.5万元,得补2598万元,支偿金额最高的省辖市是平顶山801万元,得补金额最高的省辖市是洛阳740.5万元。10个市需支偿生态补偿金,从高到低依次是:平顶山801万元、新乡731.5万元、濮阳697.5万元、商丘489.5万元、济源370万元、鹤壁216万元、开封101.5万元、郑州66.5万元、许昌56万元、漯河3万元。8个市可得补生态补偿金,由高到低依次是:洛阳740.5万元、信阳654万元、焦作334.5万元、南阳326.5万元、安阳156.5万元、驻马店154万元、三门峡149万元、周口8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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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蓝天保卫战主要工作进展及成效

2020年以来,河南省各级有关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力打好蓝天保卫战,全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持续推进、成效明显。

大力开展夏季VOCS治理攻坚和空气质量臭氧管控。开展夏季VOCS治理攻坚和空气质量臭氧管控是改善夏季环境空气质量、完成年度优良天数目标任务的重要举措。依据生态环境部《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省污染防治攻坚办印发《关于贯彻落实<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的通知》,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河南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技术指南》和《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倡议书》,省生态环境厅厅长致信各省辖市和济源示范区书记市长(主任)打好夏季攻坚战,召开全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综合治理推进视频会议,在全省组织开展夏季(6-9月)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行动,对涉挥发性有机物工业企业治理、加油站、油罐车和储油库油气治理、机动车尾气达标治理等重点工作,以及制定实施涉VOCs行业企业错峰生产(运行)激励政策和加强臭氧污染预警管控进行部署安排,开展全省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专项执法行动,协调中国石化和中国石油河南公司开展夏季夜间加油优惠活动,倡议全省社会各界共同行动,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截止9月13日,我省臭氧平均浓度为17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9%;优良天数达到175天,同比增加44天。

强化督促淘汰落后产能。《河南省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优化生产结构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河南省推进工业结构调整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和《河南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2020年底前全省淘汰炭化室高度在4.3米及以下的焦炉、10万吨/年以下的独立铝用炭素、单套装置30万吨/年以下的合成氨、2000吨/日及以下通用水泥熟料生产线、直径3米及以下水泥粉磨装备和30万千瓦及以下煤电机组。淘汰落后产能既是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点任务,也是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的治本之策。省污染防治攻坚办制定印发《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攻坚任务调度推进实施办法》,建立清单台帐、细化目标管理,定期调度通报,特别是针对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问题困难多、进展缓慢的实际,印发督办函,组织开展专项现场督查,采取月例会、季度会、专题会、现场会等形式,协调解决存在问题,推进任务落实。截至目前,淘汰炭化室高度4.3米及以下的焦炉6座、10万吨/年以下的独立铝用炭素11家、30万吨/年以下的合成氨产能2套、3米及以下水泥粉磨站3座、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13台、合计75.4万千瓦,淘汰落后工业产能和装备128台套。

推进农业领域燃煤治理。我省在大力压减火电厂、供暖和工业用煤的基础上,进一步深挖减煤潜力,加快烟草、食用菌等农业生产领域散煤治理,最大限度减少燃煤污染物排放。省污染防治攻坚办印发《全省烟叶烤房电代煤工作三年行动计划》,省生态环境厅、财政厅、烟草公司、电力公司和有关地市政府统筹谋划、齐抓共管,在确保烟农利益不受损、产业发展不萎缩、产品质量不降低、替代措施可持续的前提下,计划用三年时间,全省27903座烟叶连片燃煤烤房完成电代煤改造,其中2020年完成改造任务的40%并新建电能烤房1000座,2021年完成改造任务的40%,2022年完成改造任务的20%,资金由政府和烟草部门分别承担50%。省电力公司负责职责范围内电能烤房配套电网建设,落实优惠电价政策,保障正常供电需求,各市、县(市、区)政府配合烟草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烟叶烤房电代煤工作。经初步核算,全省实施烟叶烤房电代煤后,每年可减少燃煤使用量约30万吨、减排二氧化硫4784吨。同时,全省各级各相关部门积极为食用菌燃煤锅炉电代煤工作提供资金、政策等支持。目前全省烟叶烤房电代煤和食用菌燃煤锅炉电代煤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严格排名考核攻坚成效。省污染防治攻坚办修订印发《河南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试行)》《河南省环境空气质量月排名暨奖惩办法(修订)》《河南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办法》,对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排名考核,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通过严格考核奖惩和实施生态补偿措施,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先后召开四次约谈会,对环境空气质量排名靠后的1个省辖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和31个县(市、区)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公开约谈,对1个省辖市和8个县(市、区)通报批评,对7个省辖市政府发空气质量警示函,对10个县(市、区)政府预警提示,督促其迅速查找整改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秋冬季重污染天气管控有关举措宣传解读

生态环境部有关举措政策

2020年6月,生态环境部印发了《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与2019年相比,主要有以下变化:

一是扩大了分级范围,由原重点管控15个行业增加到控制39个重点行业,增设重点行业移动源应急管理技术指南,要求建立门禁系统和电子台账。

二是加严了指标要求,细化差异化指标,包括能源类型、装备水平、生产工艺、污染治理技术、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监测监控水平、环境管理水平、运输方式、运输监管等。

三是增设了绩效引领指标,39个行业中,分设14个企业绩效引领指标。

四是细化了在绩效分级基础上的差异化减排措施。原则上,A级企业应当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各项指标应该为全国一流;B级企业应当达到区域或省内领先水平。评为A级和引领性的企业,可自主采取减排措施,B级及以下企业和非引领性企业,减排力度各不相同,煤制氮肥、制药、农药、炼油与石油化工等行业实施季节性生产负荷调整。

五是明确了工作原则、各级部门职能和责任、工作程序以及本年度时间节点要求等。

河南省有关政策举措

一是编制我省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技术指南。印发了河南省机械加工、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煤炭开采和洗选、矿石采选与石材加工、珍珠岩加工、磨料磨具、活性炭制造、肥料制造(除煤制氮肥外)、塑料制品、发制品、饲料加工、食品制造、造纸和纸制品等13个行业绩效分级技术指南,弥补国家指南未覆盖到行业。各行业设置绩效先进性指标,全部符合绩效先进性指标的企业,鼓励其结合实际,自主采取减排措施;不满足绩效先进性指标企业,根据企业资源能源类型、主要污染物有组织排放及无组织污染物控制等情况,推行差异化管控措施。

二是制定《河南省2020年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实施办法》。办法明确了工作目的和原则,梳理了各级有关单位职责,规定了申报核定工作程序和时间节点,提出了监督管理和问责处罚具体措施。

办法明确各地应于7月30日、8月15日、8月30日、9月15日前分别将涉VOCs、金属类、建材类、河南13个行业和民生保障类企业初审结果上报省生态环境厅,经省级部门、生态环境部抽查复核后9月30日前确定;12月10日前,各地可开展一次绩效分级动态调整,并将有关企业绩效分级调整清单及申报材料,上报省生态环境厅抽查复核。对申报日前一年内存在未批先建、未按排污许可证规定超过许可排放浓度、许可排放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未安装和使用大气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等环境违法行为,或构成犯罪的,当年不得申报A级企业、B(含B-)级企业、引领性企业、符合绩效先进性指标企业和保障类企业。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在年度预算中安排相应经费,保障评级工作,不得向企业收取评审费用。

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制定

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修订,是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落实差异化管控措施,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2020年4月,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关于修订完善2020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通知》,要求各地逐一排查认定企业基本信息、生产工艺、涉气产污环节、污染物治理设施和排放等情况,全省涉气工业企业总数由2019年的5.1万家增加至5.4万家。2020年9月底前,各地结合企业绩效分级结果,细化完善应急减排清单,指导企业制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后,按照应急减排清单要求及企业“一厂一策”强化秋冬季重污染天气管控,确保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污染物在秋冬季重污染天气Ⅲ级、Ⅱ级、Ⅰ级预警级别情形下减排比例分别达到10%、20%、30%以上。

本年度应急减排清单,应做到五个坚持:一是坚持保护公众身体健康的根本底线;二是坚持突出重点精准减排,切实减少污染物排放强度的根本途径;三是坚持减少对小微涉气企业管控,避免影响正常生产生活;四是坚持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确保同一区域、同一行业内,同等绩效水平的企业减排措施相对一致;五是坚持减排措施“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确保可行有据。

重点宣教工作开展情况

坚持守正创新、主动进取,积极推动生态文明宣传,采取了一系列宣传举措,搭建了一系列宣传舞台,营造了污染防治攻坚良好舆论氛围。

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主动掌握环境舆论话语权,权威发布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污染防治攻坚战进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解读相关政策与举措,推动信息公开;特别是在省委宣传部的指导下,围绕落实国家2019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工作,推动省、市、县三级主流媒体开展了“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联动宣传,搭建了专题专栏专刊;广大媒体记者朋友积极参与,踊跃采访报道,刊发了一系列有深度有温度的专题文章,为共同建设蓝天、碧水、净土优美生态环境鼓与呼,做出了积极贡献。截至8月底,今年召开了4次新闻发布会、5次新闻通稿,1次媒体座谈会,各位媒体朋友积极参与采访报道,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创新开展新媒体宣传,紧跟新闻宣传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建立健全了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新媒体矩阵,“河南环境”微信、微博、头条、抖音、快手等“两微三号”不断推出重磅宣传产品。省生态环境厅和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坚持信息采编规范化、产品创作系列化、网友互动常态化,在发布权威信息、解读重大政策、引导热点舆论、宣传治污成效、展示美丽河南、讲好环保故事、凝聚攻坚合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两微”坚持权威发声、及时发布,开设系列专栏,推动宣传系列化、规范化。“三号”紧贴中心工作,创作发布“攻坚勇、帮扶引、生态美、生活绿”四个系列短视频。组织网络大咖探秘活动,邀请11名网络大V走进省生态环境厅,参加河南省2020年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宣传活动覆盖人群2000万人,创下历史新高。

创新搭建“生态环境网校”培训舞台,积极适应疫情防控斗争复杂形势和教育培训工作新要求,始终本着“建高水平网校、请高层次专家、讲高质量网课”指导思想,高起点策划组织,倾力打造生态网校品牌,让绿色理念、环保知识走进办公网络、走进工作案头、走进社会公众。今年以来,先后邀请国家首席科学家、院士举办了7期直播网课,有20000余人次参加直播网课。

(编辑:逍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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