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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3)

来源:河南环境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20-11-18 18:07:23

四、全省生态环境执法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以来,省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局(以下简称“省执法监督局”)紧紧围绕把厅党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坚持忠诚担当、公正廉洁、务实创新、奋力作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综合执法,聚焦铁军建设、聚焦执法办案、聚焦污染减排、聚焦污染防治攻坚、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提升综合执法能力,提高企业环境规范化管理水平,推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为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的执法保障作用。

截至2020年10月底,全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共9062起,累计罚款金额3.57亿元。其中,查封扣押363起,移送拘留85起,移送犯罪46起。

围绕污染攻坚,组织开展针对性专项执法检查

1、组织开展春季扬尘管控工作暗访暗查。2020年3月23日至3月27日,组织对17个省辖市及济源示范区落实春季扬尘污染管控的情况进行了集中暗查。暗查组不打招呼、不发通知,沿省道、县道等交通干线规划路线进行随机检查,共检查各类点位296个,发现问题218个,其中,扬尘问题213个,国IV车辆问题1个,秸秆和垃圾焚烧3个,企业违法问题1个。对暗访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督促整改。

2、组织开展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自2020年3月开始,组织开展了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专项执法行动分为“汇总梳理数据、无人机航测巡检、异地现场核查、依法分类处理、抽查验收”五个步骤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绘制了黄河生态环境基础图谱。组织无人机公司布设像控点约1.1万个,出动航测无人机219架次,飞行约2034小时,采集航测原片约20.2万张,制作形成黄河干流河南段约3000平方公里的无人机正射影像,判读标定出疑似点位图斑约1.4万个,完成黄河干流首次生态环境扫描式体检。二是绘制了黄河干流河南段污染源图谱。5月18日至30日,对前期标定的疑似点位逐一进行现场核查,共核查疑似点位14769个,查实问题线索8175个。现场执法人员对所有污染源的位置信息、影像数据等相关信息资料,利用执法APP终端准确填报,初步建成黄河干流堤内区域污染源数据库,查清了黄河干流生态环境现状。三是整治了黄河干流河南段一批污染源。省攻坚办向沿黄各省辖市交办黄河干流问题线索8175个,查实问题8056个,已完成整改7990个,整改完成率为99.81%,整治了黄河干流河南段一批污染源,保障了黄河干流生态环境。

3、组织开展全省排污单位一体化专项执法行动。围绕污染防治攻坚任务,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提高执法效能,提升服务水平,促进排污单位生态环境管理规范化,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质量,根据省厅年度工作安排,2020年4月至10月,组织开展了全省排污单位一体化专项执法行动。一体化专项执法行动做到了三次“首次”。一是首次把建立健全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制度作为执法监管重点。省执法监督局结合我省实际,出台了《河南省企业环境规范化管理指南》,对照法律法规和攻坚任务要求,细化环境管理为企业行政管理、环保管理制度执行、污染治理及排放控制等六大项26小项;以信函形式将《指南》发给各排污单位,全省共计发放《指南》34626份,指导全省排污单位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二是首次开展全面执法检查。创新开展一体化执法,推进环境治理能力、治理体系现代化,推动分类、分段式执法检查向全方位“体检式”执法检查方式转变。将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全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与重点排污单位核查统筹结合,通过开展一体化执法,把排污单位存在的各类环保问题一次性发现到位、服务指导排污单位一次性整改到位、把排污单位违法行为一次性查处到位,切实减少执法频次,提升执法效能,强化排污单位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催生自主治污动能,大力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质量。三是首次摸清了我省排污单位环境管理状况。全省开展一体化自查的排污单位共37487家,摸清了排污单位的环境管理水平和主要问题。开展重点排污单位省级异地核查,共发现涉嫌环境违法重点排污单位378家,涉嫌环境违法问题619个,环境管理问题2260个,均由核查人员现场填写交办单转各地依法查处整改。

4、持续开展散乱污综合整治工作。截至2020年10月底,全省共发现“散乱污”企业或其他生产经营者 1891家,已整治完成914家。其中,关闭取缔类1526家,已整治完成833家;搬迁整合17家,已整治完成5家;提标改造类332家,已整治完成76家;县区未核准散乱污数16家。其中工业“散乱污”1310家,农业“散乱污”140家,服务业“散乱污”384家,黑加油站57家。“散乱污”综合整治工作有效遏制打击了散乱污“死灰复燃”苗头,取得显著成效,对全省污染防治攻坚取得胜利发挥积极作用。

5、组织开展涉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执法行动。2020年7月19至9月9日,分4个轮次对全省6757家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涉挥发性有机物重点行业企业,以及加油站、储油库的油气回收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抽调市、县400余名执法、监测、监控业务能手,配备50多套便携式VOCs分析仪和手持式微风风速仪等检测设备。设立值班电话及专家热线,组织涉VOCs行业专家、业务处室人员和律师提供技术、政策、法律等咨询服务,采取四项措施,全方位保障专项执法行动顺利进行。一是坚持异地检查与错位检查相结合。组成18个专项执法检查组,采用异地交叉检查的方式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与生态环境部夏季监督帮扶错位进行,确保区域全覆盖,不留检查死角。二是坚持帮扶企业与打击恶意违法相结合。通过送“政策”、送“知识”、送“法律”,把相关行业标准和控制要求、治理技术和规范送到企业手中。发放相关资料共计3万余份,引导企业自我发现问题、及时主动整改,提高企业治理VOCs主体责任意识,提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针对偷排、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涉嫌情节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高位交办、上限处罚,给予严厉打击。三是坚持现场检查与现场教学相结合。8月10日至21日,省执法监督局精心组织,从省内高校、省科学院、中石化濮阳分公司聘请相关专家,抽调执法业务骨干和监测业务骨干组成3个现场教学小组,针对化工、工业涂装和包装印刷等重点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进行现场教学54场,培训人员800余人。通过理论讲解和实地演练,充实了检查人员对于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理论知识,巩固了现场检查要点,解决了“查什么、怎么查”的问题。四是坚持专项行动与日常执法相结合。

此次行动,全省共检查企业4847家,正常生产2684家,停产2163家。发现存在问题企业2912家,各类问题共8286个,其中,立行立改问题3012个,跟踪督办问题5274个。通过专项执法行动,全省臭氧污染明显改善,优良天数明显增多,与2019年7月、8月、9月相比,优良天数分别增加了7天、4天、8天。

6、组织开展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生态环境专项执法检查。2020年8月28日至9月5日,组织开展了高速公路服务区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共检查高速公路服务区299个,在使用272个。其中151个服务区存在环境问题,占总服务区的50.5%。在存在环境问题的151个服务区中,有114个存在污水处理方面的问题,63个存在餐饮油烟方面的问题,53个存在加油站方面的问题,有13个存在其它方面的问题。针对检查发现的各类环境问题,向各地下发了《关于依法查处高速服务区环境问题的函》督促其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整改。

7、组织开展砖瓦窑企业异地核查专项行动。2020年9月25日至10月2日,组织全省200名执法人员,在全省开展了烧结类砖瓦窑企业异地核查行动。共核查企业1118家,发现问题企业 536家,交办环境违法问题和环境管理问题1142个,存在问题企业占比达47.9%。对发现的问题高位交办,要求各地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将问题查处整改作为秋冬季环境污染攻坚的重要抓手,按照部门职责明确分工,一企一档,挂帐消号,务求问题查处整改到位。

8、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现场核查。从全省抽调环境执法业务骨干,组成18个暗访核查组,从2020 年10月19日开始12月31日结束,分4轮次进行。暗访核查采取集中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问题多发,PM2.5 浓度居高不下,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县(区)采取集中暗查、高位交办、公开曝光的方式进行。暗访核查组压茬对交办属地的环境问题查处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督促政府、企业整改到位。第一轮暗访检查组共检查点位数11743个,发现存在问题的点位数7219个,存在问题总数12374个。其中,立行立改问题数5061个,跟踪督办问题数7313个,其中,涉嫌环境违法问题数2054个。目前第二轮正在有序开展中。

聚焦群众关注问题,加大投诉案件查办力度

今年以来,全省共受理各类投诉举报31171件(生态环境部转办264件),同比下降11%。其中12369热线电话17287件(省厅环保热线受理转办6461件,同比下降23%),网络举报1908件,微信11829件,其他举报147件。举报投诉受理工作均做到了事事有回复,件件有落实。主要举措有:

1、畅通举报渠道。在全国率先实行全省“一号通”,畅通优化了环保举报投诉渠道。2020年9月30日,正式启动环保举报投诉全省“一号通”,全省12369环保举报热线实行“统一受理,分级处理,联网统计,数据共享”,统一实行人工接听,取消语音提示及县(市)、区转接功能,更方便了群众对环境污染问题的举报。

2、强化案件办理。对受理的举报案件,省厅可以统一查阅分办,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省辖市负责分办调查并按规定时间回复。目前正在制定分级查办规定,对跨省辖市的案件、污染严重的案件、重复投诉的案件,报厅领导审批后,由省级按时限直接查办。其它案件由所属省辖市按时限组织查办。查办质量由省市两级把关,切实提高查办效率和质量。

3、完善有奖举报。今年以来,依据省厅下发的《河南省环境污染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全省发放奖励金46.282万元,省本级发放奖励金11.616万元,受奖人员7098人次。为扩大举报有奖工作实施范围,目前,我厅正在积极推进《河南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基金管理办法》出台。新《办法》具有四点显著特点:一是新《办法》明确规定了举报奖励基金来源,明确规定了省级、市级的基金管理机构及相关职责。通过理顺和明确部门职责,将大大提升基金管理效能。二是新《办法》对预算安排、资金申请、支付方式、资金追缴、监督措施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新增每条10元线索奖。三是扩大了奖励范围。增加条款内容涉及涉刑涉拘、矿山开采、散煤治理、新建锅炉、移动污染源、土壤污染、医疗废物等方面。四是缩短了支付时间。新《办法》明确规定举报的问题一经查实即发放奖金。我们下步将积极推进新《办法》尽快出台,调动全社会参与环境违法问题举报的积极性,助力环境污染攻坚。

(编辑:逍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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