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0日,群众举报郑州市中原区须水办事处一处无名商砼站无任何手续,持续违规进行生产。市环境污染防治督导组(以下简称“市督导组”)接市攻坚办领导指示,于12月20日对该商砼站进行现场调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处商砼站位于中原区须水办事处三十里铺村陈庄村,于2020年4月份建成,5月28日被市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巡查发现并开具督办通知,要求须水办事处在6月5日前按照“两断三清”要求进行清理;须水办事处解释称为避免“一刀切”现象的发生,要求该商砼站停工补办相关手续,既未落实区生态环境局督办要求,也未向上级主管单位汇报。 10月30日,市督导组巡查发现该企业现场不能提供任何环评批复手续,仍具备生产能力,存在场区内未硬化,积尘非常厚、生产设备未配建任何污染防治设施,场区出入口未配建车辆冲洗设施等问题。市督导组现场开具了督企交办单,并在郑环督文112号中进行了全市通报,认定该处商砼站属“散乱污”企业,要求中原区依法取缔到位。11月4日,中原区须水办事处回复的材料中显示已对两个水泥罐进行了拆除,但对整个商砼站未按照“两断三清”要求清理到位。 12月20日,市督导组接群众举报后,对该无名商砼站进行了现场核查,发现该企业未生产,仅对两个水泥罐进行了拆除,但仍具备生产能力,12月21日对市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中原区须水办事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政。下午,中原区须水办事处才组织相关人员对企业进行拆除,截止到目前为止,拌和主机已拆除,该企业已不具备生产能力。 二、存在问题 (一)区级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存在处罚不及时、执法不力等问题。 市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在5月28日的检查中已发现该无名商混站,并开具督办通知要求须水办事处取缔到位。但没有及时对该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也未对须水办事处针对此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导致该问题长期存在。 (二)属地办事处日常巡查不到位,管理责任落实不力,存在懒政、怠政的问题。 中原区须水办事处在日常巡查中未发现该处商砼站,日常巡查不力。在收到督办通知后,没有及时采取行动,没有按照督办要求,按照“散乱污”企业进行“两断三清”取缔到位,被市级督导部门通报后,仍未按照要求取缔到位。 三、处理意见 当前,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正处于关键的冲刺阶段,各项管控措施能否落实到位,对我市最后排名起到关键的作用。在如此严峻形势下,中原区仍存在“散乱污”企业未取缔到位,对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大局造成不利的影响。经研究决定: (一)市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主要负责人、中原区须水办事处行政正职在全市环境攻坚工作调度会上进行表态发言。 (二)将履职不力,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中原区须水办事处主管副职交中原区纪委监委进行问责。 (编辑:逍遥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