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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来源:河南发布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21-12-17 10:41:29

2021年4月7日至5月7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省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7月15日督察组向我省反馈了《河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充分肯定了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指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深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有差距、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污染防治攻坚仍需进一步深入等4个方面的问题,并对下步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为确保督察报告指出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目标,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抓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进一步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快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努力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二、整改原则

(一)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突出政治站位,强化思想引领,坚持“省负总责、地方抓落实、部门管行业”,高位推动、分级负责,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本地本部门整改工作负总责带头抓,分管领导协助具体抓、直接抓、全程抓,牢牢把整改工作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

(二)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系统梳理督察反馈问题,深挖问题根源,找准问题关键,对症下药、精准施策,逐项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措施、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建立“四张清单”,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整改措施有力落实、整改任务有效完成,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

(三)坚持统筹施策、重点突破。既就事论事解决好具体问题,又举一反三、综合施策,聚焦督察组曝光的典型案例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着力从提升思想认识、完善长效机制、改进工作作风上下功夫,加快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

三、总体目标

全省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和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的理念更加牢固。督察反馈的问题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整改,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完善,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提升。

四、整改措施

(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往深里走、往实里做,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引领,各级领导干部带头,与总书记关于河南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贯通起来,与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关于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结合起来,自觉主动学、全面深入学、及时跟进学、融会贯通学,真正学出坚定信仰、学出使命担当。坚持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作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协同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重要抓手,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责任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二)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一是做好顶层设计。落实《河南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加快编制《河南省黄河流域国土空间规划》《河南省黄河生态廊道建设规划》《河南省黄河滩区国土空间综合治理规划(2021—2035)》等专项规划;建立滩区多部门协同管理机制,加快推进黄河滩区居民迁建;严格落实湿地占补平衡政策,严格落实滩区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区管理制度,提高滩区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二是规范黄河水资源利用。坚决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坚持量水而行、节水为重,加强区域流域统筹协调,规范取水指标、年度用水计划管理,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坚决纠正违规“人工造湖”,完善提升相关水利设施调蓄灌溉功能;严格取水用水监管,防止企业超计划用水。以引黄灌区、地下水漏斗区为重点,推进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全面加强地下水监管;开展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乡节水降损三大行动,推进黄河水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三是加快解决黄河流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科学开展沿黄复合型生态廊道建设,以沿黄大堤生态廊道、沿黄河生态观光廊道建设等为重点,增加黄河干支流两侧绿量,推进沿黄复合型生态廊道全景贯通,强力实施黄河湿地保护修复工程,提升黄河湿地生态系统质量。持续深入开展黄河“清四乱”行动,全部清退湿地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鱼塘养殖,恢复湿地生态,加强湿地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鱼塘养殖监管,促进鸟类保护和渔业生产和谐共生。开展废弃矿山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严厉打击矿山非法越界开采行为,规范“开发式治理”工程秩序,综合采用自然恢复、转型利用、工程治理等方式,实现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应治皆治。四是加快推进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建立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推进机制,制定实施碳排放达峰“1+N+X”政策体系,明确碳达峰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坚持全省统筹、目标引领、分类施策、安全降碳,抓深抓实抓细碳达峰、碳中和政策落地。强化“两高”项目节能审查,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应达到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上收“两高”项目环评审批权限,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三)加快补齐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一是加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制定实施《河南省“十四五”城镇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及利用发展规划》,在规划编制、土地供应、手续办理、经费保障上统筹考虑,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项目落地。二是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加快解决部分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问题;全面开展污水、雨水管网整治改造,持续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是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实践活动,提升分类投放参与度;加快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发挥现有焚烧处理设施能力,具备就近焚烧处理条件的市县优先选择焚烧处理方式,尽量压减填埋量;加快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升餐厨垃圾收集处理水平;提高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能力,大幅消减渗滤液存量;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

(四)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一是全力打赢蓝天保卫战。持续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制定实施《河南省钢铁行业“十四五”转型升级实施方案》《河南省焦化行业转型发展指导意见》,优化全省钢铁、焦化行业布局;加快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进一步压实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主体责任和部门责任,全面完成淘汰任务。加快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减少无组织排放。二是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持续做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质保护,及时、全面、准确掌握丹江口水库及入库河流水质状况,确保“一库清水北上”。开展产业集聚区配套污水处理厂专项执法检查,强化日常监管,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对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拉网式排查,因村施策分类整治;拓宽融资渠道,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保障,明确责任部门、运维主体、资金渠道和管理办法,建立运维管护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推进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三是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持续推进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建设,减少小散户粪污乱堆现象。进一步提高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加强全过程监管,规范处置设施运行,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合法、安全处置。完善化肥施用量、农药使用量统计体系,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负总责,成立河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宣传组(办公室设在省委宣传部)、追责问责组(办公室设在省纪委监委)、绿色发展和绿色生活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整改推进组(办公室设在省生态环境厅),加强对督察整改工作的领导。各省辖市党委和政府、济源示范区党工委和管委会、相关省直部门分别成立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四张清单”,逐项分解任务,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见人见事、见果见效、见根见底。

(二)强化督导检查。成立督察整改工作专班,建立闭环工作机制,通过定期调度和现场核查,及时掌握各级各部门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建立整改工作台账,严格验收销号。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作为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点内容,开展重点整改任务专项督办,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三)严肃责任追究。省纪委监委成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责任追究问题追责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对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5起重要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深入开展调查,逐一厘清责任,严格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对督察整改工作中发现的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问题,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加强宣传教育。加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宣传工作力度,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宣传联动机制,通过“一台一报一网”、微信、微博等媒体,大力宣传整改成效、经验做法、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建设等情况,及时公开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环境违法典型案件查处问责情况,营造浓厚整改氛围,凝聚强大整改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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