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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委省政府第九环境保护督察组向焦作市反馈督察情况

来源:河南环境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2-21 21:09:30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依据《河南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经省委、省政府批准,2018年10月23日至11月7日,河南省委省政府第九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焦作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形成督察意见。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19年2月21日向焦作市委、市政府进行了反馈。督察组组长张维宁通报督察意见,市委书记王小平主持反馈会,市长徐衣显作表态发言,焦作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了会议。

督察认为,焦作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强化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污染治理攻坚等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工作成效逐步显现。

焦作市成立了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多次专题安排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党政主要领导同志多次深入污染攻坚一线督导检查。

颁布了《焦作市北山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积极开展北山生态治理攻坚,取缔非法采矿点413个、非法矿产品经营加工点1028个,完成修复治理3.6万亩,受到中央环保督察组的肯定。实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推进中心城区生态水系连通工程,加快大沙河生态治理。加快森林焦作建设,规划建设了南水北调绿化带,建设公路绿色廊道526公里,新建游园50余处,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3.9平方米。

焦作市扎实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在蓝天保卫战方面,取缔整治散乱污企业2361家,对19家重点企业、12家燃煤电厂实施了超低排放改造,完成282家企业废气深度治理;拆改全市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1720台;实施“百企退城”计划,已完成17家企业搬迁改造;整治“污染围城”突出问题,腾出土地5552亩;成功入选国家清洁取暖试点城市,中心城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85%,累计完成“双替代”改造10.8万户。在碧水保卫战方面,建成运行多座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能力达75万吨;城区铺设截污管道约43公里,排查整治排污口546处;划定禁养区,完成505家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治理,关闭取缔64家禁养区规模养殖场和沿河400米范围内1362家畜禽养殖场;完成64个重金属治理项目,关闭取缔武陟小麻村100多家土小皮革企业,拆除孟州市136家皮毛企业涉水工段。在净土保卫战方面,完成农用地土壤采样工作,土壤污染监测监管体系正在加快构建。

焦作市对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高度重视、主动配合,按照边督边改要求,严查严处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环境问题。省环境督察组交办的生态环境群众举报问题已全部办结,共责令整改40件,立案处罚8件,约谈5人,问责14人。

督察指出,焦作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由于产业结构、工业和能源结构不尽合理等原因,污染物排放总量远远超过环境承载力,全市环境形势严峻的局面没有得到根本扭转。主要问题有:
(一)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不强的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
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认识还不到位。焦作市一些领导干部和部门同志在推进贯彻生态文明建设思想还不够坚定,绿色发展理念树的还不够牢固,政绩观还有偏差,在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中缺乏斗志,对焦作市大气环境质量长期在全省排名靠后的问题,强调历史原因、特殊自然条件等客观原因多,对主观努力方面的差距正视不够。

工作中还存在不严不实现象。焦作市在生态环保工作实施中还存在措施不严格、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在一些领域传导环保压力的力度不够、效果不佳,使政策效应和执行力层层弱化。

个别地方还存在工作棚架问题。焦作市在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工作中,部分县(区)政府工作力度不够,工作计划和攻坚方案要求与实际情况脱节,导致任务目标严重缩水,工作措施在个别基层没有得到很好落实,工作成效不明显。

(二)“三管三必须”还没有全面落实到位

焦作市近年来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但有关部门在具体落实中还没有充分体现出来,个别职能部门未能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一岗双责的要求,职责不清、责任不明的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甚至仍存在一定的“环保问题就是环保部门的问题”、“环保工作就是环保部门的工作”等错误认识,未真正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

(三)结构性污染的治本之策尚未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焦作市能源结构、产业结构和交通运输结构偏重,明显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严重影响全市生态环境的改善,是大气污染防治攻坚面临的主要矛盾,是造成焦作市大气环境质量在全省、全国排名落后的主要原因。

能源消费结构偏煤问题突出。焦作市以占全省2.44%的国土面积、占全省3.46%的人口,消费了占全省7.16%的煤炭。煤炭燃烧所产生的污染物总量,远远超过了当地的环境容量。焦作市煤炭消耗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为80.25%。全市年耗煤量超过5万吨的企业有20家,超过1万吨的企业有34家。全市有火电企业12家,装机总容量4237兆瓦,火力发电量为209.26亿千瓦时,占全市总发电量的99.4%,远远高于全省、全国平均水平。 

工业结构和布局不合理问题较为严重。焦作市第二产业比重为59.5%,分别高出全省、全国平均水平11.8和19个百分点。不少重污染企业位于主城区内及城市周边。

公路运输结构性污染亟需改善。焦作市作为传统煤炭产区和晋煤外运通道,煤炭经营及运输所产生的污染是造成本地区环境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焦作市日过境货车高峰时超过10万辆,污染贡献率超过50%。

(四)环境质量相对较差的问题依然突出

环境空气质量位次落后。2017年和2018年,焦作市的PM10、PM2.5浓度均排在全省倒数第2位。在全国16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的环境空气质量排名中,2018年7月以来,焦作市曾有三个月位连续列后20位。

部分河流断面水质较差。温县汜水滩、孟州石井桥等断面水质仍较差。2018年9月份,孟州市、武陟县地表水环境质量分别排名全省倒数第6位和倒数第1位,其中武陟县因地表水环境质量全省排名后10位且水质没有改善,被省攻坚办预警。

(五)生态环保投入不足、环保保障能力比较薄弱

清洁取暖率较低。焦作市清洁取暖率不足50%,离国家下达的2021年基本完成平原地区清洁取暖的任务还有很大差距。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建设滞后。焦作市水环境攻坚方案中,2017年应完成重点工程20个,当年实际有8个没有如期建成,占比40%;2018年应完成重点工程30个,当年有12个不能按时完工,占比40%。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存在巨大缺口。全市共有6个生活垃圾填埋场,除修武与市区共享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其余五县(市)均有生活垃圾填埋场,但这些垃圾填埋场投运时间较早,多数垃圾填埋场使用年限已经接近设计使用年限,存在环境风险。除城镇外,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机制不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没有合理的去向,现实中大部分村庄垃圾未外运,村庄内外随意倾倒垃圾现象严重,部分河流沿线、道路两侧垃圾随处可见。

(六)部分领域和行业的环境问题突出

农村废弃凹地违规用于填埋工业废物收取费用的问题凸显。焦作市马村区安阳城街道南岗村,村民为谋取非法利益,利用废弃的矿井,非法倾倒掩埋危险废物。孟州市南庄镇南庄一村村民为赚钱,违规利用荒废的砖窑厂建起简易垃圾填埋场,倾倒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上述典型案例在焦作市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问题不容忽视。地方党委政府对自然保护区重要性认识上仍有偏差,虽采取了一些措施进行整改,但还存在对保护区管理工作宣传教育不深入、保护区设置各种标识不明显、整改成效欠佳等问题。

扬尘污染问题突出。部分企业和施工工地还存在防尘措施不力、物料覆盖不严密、监管工作不扎实、施工工地“三员”管理不到位、场区及周边环境污染等问题。

督察要求,焦作市委市政府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道路。要下狠心,动真劲,用硬功调整经济产业结构,坚持源头防治,坚决改变过多依赖增加物质资源消耗、环境消耗,过多依赖规模粗放扩张、高耗能高排放的发展模式。积极推动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落实到位,加大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整治力度,举全市之力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对于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要厘清责任,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

督察强调,焦作市委、市政府应根据督察反馈意见,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省政府,抄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并在6个月内报送整改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要求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焦作市委、市政府处理。

(逍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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