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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委省政府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濮阳市反馈督察情况

来源:河南环境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2-24 21:25:38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依据《河南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经省委、省政府批准,2018年11月11日至25日,河南省委省政府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濮阳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形成督察意见。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19年2月24日向濮阳市委、市政府进行了反馈。督察组组长张亚忠通报督察意见,市委书记宋殿宇作表态发言,市长杨青玖主持反馈会,督察组总协调人焦飞,督察组有关人员,濮阳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了会议。

督察认为,濮阳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污染治理攻坚等决策部署,以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深化环境综合治理,大力开展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成效逐步显现。

2016年以来,濮阳市出台了第一部地方法规《濮阳市马颊河保护条例》,制定了一系列环境污染防治制度、规范和措施,逐步建立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等有效的环保制度体系。濮阳市聚焦重点源头、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狠抓治污措施落实,整治取缔“散乱污”企业5500家,完成147家VOCs企业治理任务,对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的施工工地和200米以上的线性工程实行在线监控,城市主要道路和高架道路全部做到机械化清扫,严格管控运煤车、渣土车、黄标车,淘汰黄标车、老旧车29716辆。2017年濮阳市PM10、PM2.5平均浓度较2015年分别下降23.6%、21%,优良天数增加24天。

2017年以来,濮阳市30个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项目累计投入资金18.73亿元,已有12个完成建设任务;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设施配套率达81.1%;产业集聚区均配套建成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17座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部安装在线监控设备。2017年濮阳市9个国、省控断面中劣Ⅴ类水质断面比2015年减少2个;6个责任目标断面达标率为94.5%,同比上升15.9%;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同时,濮阳市加大环境违法问题查处和执法问责力度,2016年以来,累计立案2754起,罚款5221余万元,行政拘留1361人,刑事立案103人;问责领导干部482人,其中县(处)级干部46人。

濮阳市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工作,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推动解决一大批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截至2018年12月5日,督察组交办的438件生态环境问题已基本办结。立案处罚8家,罚款125.1万元; 立案侦查2件;约谈12人,问责31人。

督察指出,濮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不合理,发展方式粗放,环境管理水平不高,工作推进力度不够,全市污染物排放总量远超环境承载力,环境问题依然突出。

一是思想认识有待提升。濮阳市一些领导干部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学习贯彻不够,还没有把思想认识真正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上来。个别领导干部缺乏“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绿色发展观树立不牢,仍存在“重经济发展、轻生态保护,重应付检查、轻问题整改,重工作安排、轻检查落实”,以“文件落实责任”、“开会落实责任”等现象。

二是“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濮阳市一些部门和县(区)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不够到位。濮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对生活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监管职责不清,噪声扰民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在露天烧烤、餐饮油烟管理等问题上,与食药品监管部门相互扯皮;在市城区排污口管理问题上,与水利部门相互推诿。黑加油站(点)由明转暗,屡禁不止;一些 “散乱污”企业明目张胆违法生产排污;部分散煤销售点有死灰复燃现象。

三是压力传导层层衰减。濮阳市一些部门和县、乡政府抓环保工作的主动意识和责任意识不强,压力传导逐级衰减。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意见反馈指出,“濮阳全市路检抽检2万多辆,尾气超标389辆,仅处罚32辆,罚款6150元。”本次督察进驻时,濮阳市仍未研究制定有效改进措施,情况依旧;2017年冬季到2018年春季,国道106周边区域综合治理项目由于未能严格落实扬尘污染治理“六个百分之百”,扬尘污染严重,被国家、省、市各级检查组反复督办多达10余次。

四是部分干部作风不实。濮阳市一些部门和干部对环保工作履职不尽责,作风不实,存在假数字、假检查、假整改现象。2018年濮阳县渠村乡安邱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虚报项目进度。2018年 “以克论净”检查记录在个别点位的检查时间上存在逻辑错误,明显造假。2018年濮阳市示范区璞禵公馆因扬尘污染问题多次被罚款,但企业仍然我行我素,存在以罚代管现象。

五是污染治理不够精准。濮阳市对环境污染问题缺乏因症施策、精准发力的措施。扬尘治理力度不够,对易产生扬尘的区域、行业、时间段未做到对症下药,管理粗放。重污染天气污染管控,只是停产限产,手段单一,不能综合施策。在治理工业无组织排放和VOCs排放中,缺乏科学的方案和措施。

六是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重点区域强化督查整改不力。濮阳市在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和生态环境部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中,仍有部分整改任务没有按要求完成。从抽查的应完成整改的30个点位情况看,实际未整改到位的有8个,占27%,还存在敷衍整改、虚假整改、整改不彻底现象。

七是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措施落实不力。扬尘管控亟待加强。据生态环境部2018年1-10月份降尘监测结果通报,濮阳市区及5个县降尘浓度普遍超标。督察期间,抽查建筑、道路、水利施工工地及企业等共65个,其中49个存在不同程度的扬尘污染问题,问题企业占比达75.4%。渣土车管控不力。濮阳市对全市渣土车缺乏统一管理,存在盲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渣土车夜间行驶覆盖不严、冲洗不彻底,车辆肆意抛洒,甚至还有黑渣土车夹杂其中。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亟待加强。濮阳市城市管理、住建部门未能提供全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相关台账,各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未明确市级主管部门,范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南乐县污水处理厂、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清丰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濮阳县清源水务有限公司、濮阳康达环保水务有限公司等污水处理厂运行状况令人堪忧。垃圾填埋场问题突出。濮阳市大部分生活垃圾填埋场存在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且超负荷运行,填埋区未采取分单元作业,覆土、覆膜不到位,雨污分流不彻底,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有些至今未进行环保验收等问题。畜禽养殖管理不规范。濮阳市还存在禁养区内养殖场关闭不彻底、规模化养殖企业管理不规范、规模以下养殖企业粪水直排等问题,对当地水环境质量造成一定影响。重点项目推进缓慢。濮阳市辖黄河、海河流域2018年应完成的17个重点治理项目中,11个项目进度明显滞后,不能按期完成,甚至有3个工程项目尚未启动。结构性污染问题比较突出。截至2018年第三季度,濮阳市三产结构为10.3:53.8:35.9,第三产业占比分别低于全国、全省17.2和8.1个百分点,产业结构偏重、链条偏短的特点明显,对城区空气质量影响大。

督察要求,濮阳市委市政府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和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历史责任。要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深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做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推动环境治理能力提升。同时,优化产业、能源、运输和用地结构,强化区域联防联控,狠抓秋冬季污染防治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各项措施落实,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重点河流环境综合整治,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强化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扎实开展净土保卫战。努力改善濮阳市生态环境质量。

督察强调,濮阳市委、市政府应根据督察反馈意见,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省政府,抄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濮阳市委、市政府处理。

(逍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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