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濮阳市濮阳县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宋泰伟组织召开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九次例会,县领导赵丹、齐培伟,县委办、政府办、纪委监察委、督查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公安局等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各乡镇党委书记和攻坚指挥部督查问责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副县长陈增光主持会议。 会议通报了近期全县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和生态环境部第二十轮次强化督查交办问题、指挥部督查问责组近期集中督查工作有关情况,解读了濮阳市集中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工作的通知,对清明节期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县开州投资集团、公安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结合单位职责就进一步做好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发言。 会议强调,当前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异常严峻,秋冬防综合治理攻坚仅剩不到两天时间,各乡镇、各部门要直面问题,找准差距,咬紧牙关,迎难而上,攻坚克难,积极主动担当,认真履职尽责,以责任落地推动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争取最好的环境质量改善目标。 会议要求,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当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政治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突出抓好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管控治理。一要严格管控措施,坚决杜绝未经批准的工地违规施工,坚决杜绝违规大型车辆在城区行驶,坚决杜绝露天焚烧,坚决杜绝餐饮油烟治理低标准运行。二要突出抓好清明节期间的禁烧禁放工作,要宣传到位,监管到位,巡查到位,倡导文明祭祀新风,营造文明祭扫氛围,确保节日期间空气质量不反弹,为完成全年空气质量目标奠定坚实基础。三要根治“散乱污”企业,要全面排查,严格标准,依法整治取缔,织密监管网格,建立日常监管整治长效机制,严防死灰复燃和异地转移。 (编辑:Wend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