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上午,新乡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行政执法月讲评会。市生态环境局局长王志文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通报了3月份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行政执法情况,王志文局长对做好下步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根据《新乡市生态环境系统行政执法考核奖惩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对行政执法工作完成排名靠前的卫辉市环保局、延津县环保局颁发了流动红旗。 会议指出,3月份,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罚案件共立案155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16件,罚款金额611.027万元,查处环境违法案件总数62起,其中移送行政拘留案件3起,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6起。3月份市12369环保热线受理案件数量急速上升,从2月份的69件激增到3月份的220件,这一方面体现了经过大力宣传,人民群众环保意识进一步增强,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我市环境管理执法中仍存在一些缺陷。下一步,要持续重视环境信访案件查处,扎实做好“散乱污”企业取缔工作,加强日常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同时要常态化对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环境执法水平。 王志文局长强调,要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助力打好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一要严格执法有力度。要以市12369环保热线为切入点,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强同群众联系,加大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力度,对环境违法线索一查到底,硬起手腕,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面对环境违法行为,要敢于执法,敢于亮剑,用实际行动去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环境问题。二要公正执法有硬度。要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坚持为民执法,在具体执法过程中,真正树立“法”大于“权”的观念,彰显环保执法的公平公正,增强人民群众对环保处罚的信心。三要人性化执法有温度。环保执法不是不考虑实际情况的一关了之,也不是敷衍性的临时关停,而是在执法中兼顾民生,全力解决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环境问题,在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的同时,又能实现问题整改效益最大化。四要廉洁执法有法度。打铁还需自身硬,身为行政执法人员,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要时刻牢记权力的背后是责任,要以法律法规为硬性条件,约束自己的行为,绝不可私用、滥用职权。 王志文局长要求,环保执法也不能忘热情服务,要将帮扶指导贯穿于工作全过程。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绝不能冲突,不能矛盾,环境污染防治攻坚要推动经济持续更好更快发展,绝不能对经济造成危害。环境执法中,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一方面要整顿治理,另一方面要绿色帮扶,加强指导。对遵章守纪、依法纳税、对环保舍得投入的企业,要严管加厚爱,监管与帮扶并重,推动企业向着绿色环保、可持续方向发展。 (编辑:逍遥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