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印发通知,明确了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2019年度考核项目清单及目标要求。省委在年初对全省考核项目进行大幅度精简压缩的情况下,继续保留了“全面推行河湖长制”考核项目,并同意设立10项具体目标要求,分别为: 1.市级河湖长巡查履职合格; 2.市级河湖重要断面水质达标; 3.涉河湖重大问题(含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问题)防范和整改到位; 4.将小微水体全面纳入河湖长制体系; 5.河湖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年度任务完成; 6.退垸(田、渔)还湖年度任务完成; 7.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依法审批; 8.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用水效率达标; 9.采砂船舶按指定地点集中停放监管(除神农架林区之外的其他市、州、直管市); 10.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一站一策”方案制定出台(除武汉市、鄂州市、仙桃市、潜江市之外的其他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 后续,省水利厅(省河湖长制办公室)将进一步研究制定具体考核细则,将省委对河湖长制工作的重视转化为河湖管理保护的具体成效,向全省人民交上一份圆满的年度答卷。 (编辑:Wend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