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努力探索生态美、产业强、百姓富的绿色崛起之路,全市森林覆盖率50.44%,城市绿化覆盖率超过41.27%。为全国首批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卫生城市和森林城市,全国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截至2018年底,全市已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3个、省级生态乡镇31个、国家级生态村2个、省级生态村380个。 赤壁市、崇阳县、通山县在获得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后,乘势而上,在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产业下大力气,加大投入,并营造“共抓、共建、共创”氛围,积极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力争成为我市第一个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 (编辑:佚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