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合理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9月12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组织开展《湖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专题培训,支队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培训。 此次培训邀请宜昌民基律师事务所胡宏炜律师进行专题授课,胡宏炜律师围绕《湖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中的各类案件处罚适用法律以及处罚力度进行了深度剖析和讲解,结合大量典型案例,对相关要点、难点进行详细解读,并对干部职工现场提出的问题逐一进行了详细解答。 培训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要在今后的行政执法工作实践中,严格执行《湖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准确定性适用法律依据,科学确定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认真总结经验,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水平,正确行使好行政处罚裁量权。 (编辑:佚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