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针对当前城区空气质量改善严峻形势,聚焦四季度关键时期,解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的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9月25号上午召开的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襄阳市大气污染防治全面攻坚措施》。 《措施》分为三部分,即一个年度改善目标、五方面重点任务和六项保障强化措施。 主要目标,全面强化各项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如期完成,逐月实现空气质量改善,确保完成省定我市2019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PM10浓度年均值不高于每立方米85微克,PM2.5浓度年均值不高于每立方米59微克,空气优良率不低于72.1%。 重点任务,一是从严管控工业污染。包括加快园区污染治理升级改造,开展工业企业用电负荷监控,加快推进VOCs治理,加强无组织排放整治,开展锅炉综合整治,开展工业炉窑治理专项行动,加快“散乱污”整治,执行特别排放限值。 二是从严管控机动车污染。包括加强移动源排放监管,全面实现货车区域限行,规范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持续强化油品整治工作。 三是从严管控扬尘污染。包括严格落实道路保洁规定,严控工地扬尘,严格渣土车管理,加强工地在线监管。 四是从严管控生活源、农业源污染。包括完成“四个清零”,加强餐饮油烟监管,严禁秸秆焚烧。 五是从严管控应急工作。包括全力确保重大活动空气质量,扎实抓好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严格实施错峰生产。 强化措施,各级各部门要强化执法监管、巡查督办、信息上报、财政保障、责任追究、宣传引导等举措,对各类大气环境违法行为动真碰硬,坚决依法严查大气环境违法行为。针对工业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开展执法行动,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强化执法成效。对工地扬尘管控实行“红黄绿”挂牌管理和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同步监管执法,依法依规开展失信联合惩戒。各执法部门要严格环保执法,对查处的大气环境违法典型案件要在市级媒体上公示。每周要开展专项督查督办,重点督查各城区各市直相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通过通报、曝光、约谈等方式加强问题整改。对未按要求上报工作信息的,通报批评;对未按要求落实工作任务,问题突出的,通报批评;对工作进展严重滞后的,实施约谈;对督查发现的监管对象同一类违法违规行为,反复两次以上出现的,责令主管部门依法处罚,拒不开展处罚的,对主管部门实施约谈,约谈后仍不执行的,移交市纪委监委追责。 (编辑:佚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