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至12月31日,市生态环境局将组织4个巡查组对各城区、开发区进行日夜巡查,确保完成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 巡查组将巡查各类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工业企业、事业单位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情况,重点巡查大气污染治理设施运行、20蒸吨及以上锅炉和工业窑炉达标排放、堆场扬尘管控、燃煤锅炉淘汰、挥发性有机物管控及治理、无组织排放整治等; 巡查各类扬尘污染源管控措施落实情况,重点巡查建筑工地扬尘、市政工地扬尘、拆迁工地扬尘、重点道路洒水保洁、渣土车飞扬撒漏等; 巡查各类生活污染源,重点巡查露天焚烧秸秆、焚烧垃圾情况以及城市建成区餐饮油烟直排、露天炭烧烤、经营性散煤使用、露天喷涂作业“四个清零”工作完成情况; 巡查各地重污染天气启动、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重点巡查工业企业应急减排、工业企业和物流公司柴油货车错峰运输、涉及土石方开挖和转运工地落实停工措施等。 对违法违规企业坚决做到“从严处罚、停产整治、公开曝光、信用惩戒”。 (编辑:佚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