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轮重污染天气来临,经宜昌市政府批准,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决定自12月24日17时起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这也是宜昌本月第三次发布事关空气质量的这一级别预警。 市大气办表示,受外源性输入污染和本地污染叠加以及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我市已达到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条件,在发布预警的同时,宜都市、枝江市、当阳市、远安县、宜昌城区(夷陵区、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高新区)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强制性减排措施主要有: ——工业企业(含混凝土生产企业)按照《宜昌市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落实应急减排措施。 ——停止土石方作业,包括:土石方开挖、运输、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 ——停止构建筑物拆除作业。 ——停止室外打磨、喷涂、粉刷等施工作业。 ——禁止煤、焦、渣、沙土和土方等散装物料运输车辆在城区内通行(生活垃圾清运车除外); ——港口、码头、工业企业等散体物料堆场停止露天装卸、运输、转运等产生扬尘的作业。 ——增加机动车、船舶检查频次,对超标排放、冒黑烟的机动车和船舶强化执法。 ——增加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冲洗频次各1次。 ——加强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烟花爆竹燃放、露天烧烤食品等环境污染行为巡查处置。 ——在气象条件和空域条件允许时,积极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市大气办建议,排污单位要加强对环保设施和污染物处理工艺的管理,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倡议广大市民节约用电、绿色出行,机动车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怠速运行。 在健康防护措施方面,幼儿园要停止户外活动,各级各类学校减少体育课、课间操等户外活动,减少举办露天大型会展和文化体育等方面的重大活动。市大气办提醒广大市民做好健康防护,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停止户外活动,一般公众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并适当开展户外防护。 入冬以来,宜昌已在12月8日和12月14日两次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一般持续3至4天后解除。 (编辑:逍遥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