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记者从武汉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从今年起,全市将全面展开排查整治涉水“散乱污”企业专项行动,所有排查整治信息将于当月底在政府网站上公开。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碧水保卫战的重要工作部署,武汉市启动涉水“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工作,按照“关停取缔一批、升级改造一批、整合搬迁一批”(以下简称“三个一批”)的工作思路,将在2020年一季度,全面完成涉水“散乱污”企业排查工作,制定“三个一批”企业清单。2020年二、三季度,全面完成涉水“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2020年第四季度,健全涉水“散乱污”企业长效管控机制,形成较完善的控源、截污、纳管的水污染源头控制体系。 涉水“散乱污”企业,是指不符合产业政策和产业布局规划,未办理发改、经信、土地、规划、生态环境、工商、质监、安监、电力等相关审批手续,生产过程中有污水排放的违法违规企业。 对属于以下情形,无法整改达到合法合规要求的,列为依法关停取缔对象:不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的企业;不符合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没有通过行业准入审批,没有行业许可证的企业;属于违法违规排放污染物,难以通过治理整改达标且企业环境风险较高的企业;存在安全隐患,通过整改无法达标的企业。 据了解,涉水“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行动已纳入政府专项工作日程,做到精准分类,依法治理,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各区政府的涉水“散乱污”排查整治工作,将纳入市河湖流域水环境“三清”行动考核范围。对排查不到位、整治不落实、进度明显滞后、监管严重失职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整治工作取得突出成效的,予以通报表扬。 (编辑:逍遥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