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宜昌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宜昌市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年度方案”)。方案共制定空气质量改善、大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比例、声环境质量改善等4项工作目标,提出了能源结构调整等9项28条具体工作措施。 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大气污染和碳排放“本是同根生”,大气污染物产生和二氧化碳排放同根同源,协同减排对空气质量改善和气候变化应对都将带来显著成效。在本年度方案中,提出了空气质量改善和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比例两项考核指标,制定了能源消费和强度双控、加大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力度、全力推进实施天然气工程、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加快新能源车推广、积极推进碳减排等工作措施,这些都充分体现了“减污降碳 协同推进”。 扎实推进生活燃烧源“一控两禁”。宜昌有烧火肥等生活习俗,大气超级站及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数据分析显示,每到冬季,大气污染源中生物质燃烧源占比居高不下,加之宜昌特殊的地形和不利气象条件,污染物持续累积,夜间部分时段因生物质燃烧可以造成个别区空气质量达到重度及以上污染。为此,年度方案聚焦宜昌这一特殊难题,把扎实推进生活燃烧源“一控两禁”(即控柴、禁煤、禁烧烤)列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清洁能源替代,从根本上解决生物质、煤等燃烧带来的大气污染问题。 深入开展企业帮扶。市生态环境局聚焦工业企业监管这一主责主业,全面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关要求,将实施工业企业“一企一策”,帮扶指导企业开展深度治理、规范环境管理,提升绩效评价等级。同时,进一步做细做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修订《宜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定重点管控区内县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一步细化预警响应条件、响应区域、响应措施。 全面贯彻新标准。宜昌市将在建筑、装饰等施工项目以及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行业企业中积极推广应用符合VOCS新标准的相关产品。对市场销售的涂料、油墨、胶黏剂、清洗剂等产品开展1次质量抽检,依法查处不达标产品,加大对新标准的宣贯落实力度。此外,加油站、储油库、油品运输三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也将于2021年4月1日起实施,宜昌市将按照新标准要求,督促油品经营单位规范、正常运行油气回收设施,并通过油气回收在线监控加强对年销售量5000吨以上的加油站监管。 (编辑:逍遥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