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水务 大气 固废 绿色发展 自然资源 人物 环保展会 企业 环保会客厅 国际资讯 政策 NGO

湖北

旗下栏目: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广东 吉林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辽宁 湖南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举办今年首场例行新闻发布会

来源: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21-03-31 18:46:54

3月31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举办了今年的首场例行新闻发布会。湖北省环境执法监督局局长杨龙文和湖北省环境执法监督局副局长李伟出席发布会,杨龙文局长发布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情况,并共同回答了大家关心的问题。

1.jpg

杨龙文: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生态环境保护尤其是环境执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和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收官的巨大压力,全省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在厅党组的坚强领导下,聚焦疫情防控监管执法、优化执法方式、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标志性战役等重点,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坚决扛起疫情防控执法监管责任。全省生态环境执法队伍踊跃投身疫情防控第一线,出动执法人员120489人次,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医废处置单位、医疗废水处理单位、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有关企业56186家次,累计整改919个问题,实现了全省涉疫医疗废物的“日产日清”,为全省疫情防控中的环境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是持续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2020年,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坚持初心不改、力度不减,共对1364起环境违法案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金额约2.1亿元。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适用《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和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数量共计180件,有效遏制了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等突出生态环境违法态势,助力大气、水环境质量考核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三是聚焦长江大保护阶段性收官攻坚。紧紧围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清废行动、三磷专项整治和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等长江大保护标志性战役和专项行动,清理排查并推进解决了“千吨万人”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928个问题,着力解决了“清废行动2019”交办的280个问题,持续推进并按期完成115家“三磷”企业问题整治,清理排查并建立12480个长江入河排污口名录,开展了6151个排污口的初步溯源,立行立改2301个问题,全面完成了阶段性目标任务。

四是不断优化执法监管方式。率先推行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制度,对第一批纳入正面清单的1594家企业和项目,指导各地采用遥感、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等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少进入或不进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当好执法“店小二”。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对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项目共服务20306次,开展了10884次非现场检查,发现并督促改正82个环境问题,依法减免处罚15次,对2家企业实施立案处罚并移出正面清单,向社会充分释放既优化执法方式又不放松监管执法力度的政策信号,积极引导企业自主守法,助推高质量发展。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实施生态环境执法规范建设的基础之年。全省生态环境执法机构将紧紧围绕“铸环保铁军 创一流业绩”目标,锻造“快、实、严、细、和”作风,按照“事出我手、必属精品”工作标准,狠抓政治建设、严正执法、基层基础、铁军建设和刚性考核,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监管执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污染防治攻坚,为贯彻实施“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开局漂亮、全年精彩贡献执法力量。主要体现为“五个规范”:一是规范队伍建设,提升执法人员能力。二是规范智能装备,提升执法监管能力。三是规范履职保障,提升执法应用能力。四是规范工作机制,提升部门联动能力。五是规范工作方式,提升执法帮扶能力。

2021年,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省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必将立足新阶段、新形势、新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生态环保工作重要部署上来,把心思和精力凝聚到狠抓工作落实上来,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一百周年!

主持人:感谢杨局长的介绍。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

中新社:2020年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实施环境政处罚金额约2.1亿元,请问具体实施情况如何?在疫情防控的大背景下,去年我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与往年相比有什么不同吗?

杨龙文:感谢您的提问。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我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立足疫情防控,严格依法行政,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有力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始终保持了“严”的主基调。同时,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创新“互联网+监管”的监管模式,推行差异化、精准化执法,执法效能和服务意识明显提升。

去年全年,在应对全省疫情防控的大背景下,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共对1364起环境违法案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金额约2.1亿元。全省范围看,黄冈、咸宁、襄阳、武汉、黄石等5市实施行政处罚案件数均超过百件且处罚金额超过千万元。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坚持初心不改、保持定力,始终保持生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全年适用《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和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数量共计180件,其中,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1件;实施查封扣押案件115件;实施限产、停产案件12件;实施移送行政拘留案件39起;移送涉嫌污染犯罪案件13起。

跟往年相比,2020年我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加大对重大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2020年,我们把整治打击的重点和焦点集中在严重超标排放,私设暗管、伪造或者篡改在线监测数据等逃避监管的环境违法行为,对恶意违法、严重违法、多次违法的排污单位坚持铁腕执法,重拳打击。大家可以去看看我们今年3月17日公布的2020年湖北省生态环境执法十大典型案例,其中有6件都是通过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自动监控数据造假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违法当事人都受到了严厉的罚款处罚并被移送行政拘留。

二是集中查处危险废物领域环境污染犯罪案件。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大保护的指示精神,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2020年8月,我们联合省公安厅、省人民检察院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共立案查处危险废物环境违法案件18件,已实施行政处罚135.2万元。去年全省查处移送的13件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有8件是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案件。比如黄冈市生态环境局黄梅分局查处的邱某等人非法利用废钒触媒提炼钒并非法倾倒提炼物废渣案,涉案3名当事人因犯污染环境罪分别获刑三年六个月、三年六个月、三年,并各处罚金处五万元,极大地震慑了环境污染犯罪行为。

三是积极探索推行差异化执法。2020年,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保工作,我们在全国率先实施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分类管理制度,将六大行业纳入三类清单管理。对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减少现场检查的频次,最大程度减少对守法企业正常生产活动的干扰,并依法减免处罚15次。比如荆门的稳健医疗用品(荆门)有限公司、凯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在被执法人员指出环境问题后,迅速整改,效果较好,荆门市生态环境局依据生态环境部《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按照罚教结合的原则,依法决定对上述2家企业减免处罚。我们即将出台《湖北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2021版)》,对轻微违法并及时纠正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进一步凸显正面激励机制,推动差异化执法,引导和鼓励企业自主守法,既当好守护荆楚环境的“环保卫士”,又当好服务企业的执法“店小二”。

楚天都市报:我们了解到,去年省厅组织开展了“6+3”专项帮扶行动,请介绍下专项帮扶行动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是如何组织实施的?工作成效如何?

李伟:感谢您的提问。这是三个方面的问题,我一并回答。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在疫情和汛情叠加的双重压力下,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加快推进疫后重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部署要求,强化生态环境部门“店小二”帮扶服务作用,坚决抓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硬目标、硬任务结账落实,我们组织开展了全省生态环境保护“6项重点任务+3个重点行业”专项帮扶行动。

在帮扶内容方面,主要聚焦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目标任务、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长江生态环境警示问题整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等年度要结账的硬任务,同时选择问题相对突出、并影响区域大气和水环境质量的3个重点行业,开展专项帮扶。具体为:不达标水质断面、风险断面和重点湖泊水质改善攻坚、重点石化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态环境警示片问题整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等6项重点任务,化工、制药和陶瓷等3个重点行业。

在组织实施方面,一是在时间安排上,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部门联动,集中30天时间对帮扶事项检查全覆盖。二是在组织安排上,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集中25天时间组织开展自查排查和帮扶,通过梳理分析和研判6项重点任务和3个重点行业的落实情况,进一步聚焦帮扶重点和难点;省厅成立帮扶小组,携上专家,集中赴现场帮扶指导。三是在责任压实上,建立了全省专项帮扶工作专班联系机制和任务清单落实分类机制,压实了工作专班的牵头协调责任、处室和单位的归口管理责任、帮扶小组现场帮扶责任和地方属地主体责任等“四方责任”。

在工作成效方面,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的成效:一是对影响大气、水环境质量的问题进行集中攻坚,助力完成了全省水、气环境质量考核目标任务。二是对下达我省“十三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逐一进行了现场排查和帮扶指导,助力对标完成了整治目标要求。三是有力推进了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任务、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整改任务等环保突出问题的解决落实。四是着力解决了一批影响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的突出问题。五是进一步强化了重点企业的环保责任。对帮扶发现的3个重点行业的148个环境问题,加强帮扶和督导,目前已整改完成102个,其它正在按计划推进整改。

湖北日报:我们关注到,今年全省生态环境执法将继续大力推行非现场监管模式,非现场监管和现场监管有什么区别?具体有什么推进措施?

李伟:感谢您的提问。就我们生态环境执法领域来说,非现场监管与现场监管最大的区别就是,前者是不接触式的,后者是接触式的。非现场监管就是监督执法人员不进入企业的厂区、车间就可以对其污染物排放、用电工况等情况实施监管,主要方式有两种:一是网上自动监控。就是在企业的排污口加装自动监测监控设备,并与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相关数据实时在线传输,执法监管人员通过自动监控系统远程监管企业的治污设施运行、主要排污指标等情况。二是非现场检查。就是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走航车等手段,对化工园区、产业集中区、江河流域开展飞行检查、走航测定、卫星云片判读等,目前主要应用于对入江排污口、固体废物堆场、园区企业夜间气体排放、建筑工地扬尘等重点污染源的监管,以及区域性大气环境问题的排查。

采用非现场监管,对于企业来讲主要有三点好处:一是生态环境部门减少了现场检查,可以让企业安心生产、不受干扰。二是可以及时接到生态环境部门的预警,第一时间组织对环境问题进行整改处理,避免小问题变成大问题。三是生态环境部门通过先进手段精准发现问题企业,有力打击偷排偷放等恶意违法行为,创造公平良好的营商环境。目前我省有些市州已经进行了有效的尝试,比如荆门市积极探索“三网合一”非现场监管模式,将“污染源在线监测平台”“电能监测平台”“现场视频监控平台”三个平台合并打造为“荆门市污染智能监管平台”,24小时随时掌握近百家企业上千个点位的生产运行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通过信息预警、数据分析等识别异常排污行为,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活动,减少了无目的、低效率的盲目性执法,既达到了监管的目的,又减少了进入企业现场检查的频次,积极推进从以往的“撒网式执法”向“精准化执法”转变。

今年,全省还将大力拓展非现场监管手段的应用,省级正在修订《湖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湖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技术指南》,制定实施《关于加强湖北省工业固定污染源非现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指导性意见》。我们将着眼于在执法质量上做“加法”,推行现场检查计划制度,加强省级移动执法平台同各地执法平台的整合融合,科学建立大数据采集分析、违法风险监测预警等工作程序,让数据活起来、跑起来、合起来、用起来,进一步利用在线监测、用能监控、无人机巡查、移动执法和卫星遥感等高科技手段在全省范围内开启“智慧执法”新路径。

中国环境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全省“十四五”开局起步的重要突破口。作为执法部门,应当如何处理严正执法与优化营商环境的关系?有哪些实施举措?

杨龙文:感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提得很好,如何正确看待二者关系,怎样合理把握执法尺度,是社会公众非常关注的问题,也是我们基层环境执法人员面临的现实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法治的关键在于严格执法,没有严格执法,就没有一流的营商环境。生态环境严格公正执法不仅不会破坏营商环境,更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认为,如果对一部分环境违法企业持“放过”态度,就是对合法、守法企业最大的不公平。正如省委应勇书记在今年1月19日省委常委会上强调的,“要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让环保执法‘长牙’”。因此,我们的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要继续坚持“严”的主基调,把从严从实作为常态化要求,对恶意违法排污行为,任何时候都要坚决依法查处,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对合法、守法企业,我们要加强服务帮扶;对无主观恶意的轻微违法企业,我们要给予容错纠正的空间;对恶意重大违法企业,我们要始终坚持重拳打击,做到对守法的企业无事不扰,对于违法的企业利剑高悬。积极探索包容式监管,以柔性执法保护市场主体,积极服务我省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

今年,我们要坚持严格执法和精准帮扶“两手抓、两手硬”,一方面要继续“重拳查要案”,建立区域交叉检查、专案查办以及典型案例指导制度,围绕《长江保护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对偷排偷放、严重超标排放、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主观恶性强、环境影响大以及群众反应强烈、严重污染环境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重拳出击、铁腕执法,符合移送条件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及时向社会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凸显震慑教育。另一方面要当好执法“店小二”,积极推动差异化监管,强化帮扶指导。大力拓展非现场监管,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的干扰。深入推行生态环境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积极探索包容式监管,深化正面清单监管制度,明确生态环境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为轻微违法企业主动纠错提供条件、创造机会,引导企业自主守法。引导全省生态环境执法机构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坚决杜绝随意执法、粗暴执法和简单采取关停查封等行为。推行说理式执法,开展“送法入企”活动,在严格执法的同时,要发挥专业优势,对企业加强守法宣传和技术指导,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多赢。

主持人:时间关系,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编辑:逍遥客)

版权声明:本网注明来源为“国际环保在线”的文字、图片内容,版权均属本站所有,如若转载,请注明本文出处:http://www.huanbao-world.com 。同时本网转载内容仅为传播资讯,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首页 | 资讯 | 水务 | 大气 | 固废 | 绿色发展 | 自然资源 | 企业 | 环保展会 | 国际资讯

电脑版 | 移动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7-2019 国际环保在线 版权所有
 粤ICP备1713862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