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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发布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

来源:恩施州环保局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8-06-07 20:27:37

为全面实施我州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近日,我州印发《恩施州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了普查目标、时点、对象、范围、技术路线、组织实施等具体内容,为指导我州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掌握全州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提供总体依据。

本次污染源普查目的是摸清全州各类污染源基本信息,了解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掌握城镇、区域、流域、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全州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为加强全州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依据。

《方案》明确,本次污染源普查标准时点为2017 年12月31日,基准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资料。普查对象为恩施州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和移动源等。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源的设施。

《方案》要求,本次污染源普查遵循“数据共享优先、信息化手段应用优先、抽样调查方法使用优先”的原则,分类确定固定源、分散源和移动源的调查方法及技术路线。

《方案》指出,本次污染源普查组织实施要严格遵循“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统计、监测和各专项专题调查成果,优先采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普查效率。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和相关规定,部门第三方服务。鼓励高校、乡镇、村基层工作者和其他社会力量参与污染源普查工作。

本次普查分为前期准备、清查建库、普查试点、全面普查、总结发布五个阶段。具体安排为:2017年做好前期准备阶段工作,成立普查机构、建立健全普查协作机制、制定普查实施方案、落实普查经费、制定普查制度规范,开展宣传培训,开展入河排污口和生活源锅炉清查等工作;2018年做好全面普查阶段工作,开展清查建库、入户普查、数据平台录入、数据质量核查和评估工作,接受上级数据质量审核;2019年完成总结发布阶段工作,完成普查结果汇总、编制普查公报、建立污染源档案、发布普查成果、开展普查成果分析、总结、应用和表彰工作。

截至日前,我州正认真开展清查建库工作,已基本完成生活源锅炉和入河排污口的清查及汇总工作,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和集中式污染物处理设施清查汇总工作正积极推进,并按照要求开展质量核查与评估工作。

编辑:逍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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