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进驻宜昌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7月20日,湖北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宜昌市工作动员汇报会在城区召开,湖北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王忠法、副组长周水华讲话。宜昌市委书记周霁主持会议。宜昌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家胜作工作汇报。 王忠法指出 要充分认识开展环境保护督察的重大意义。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开展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是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环保决策部署落地、建设生态强省的重要举措,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升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措施,也是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重要抓手; 要坚决落实环境保护督察的安排部署。明确督察对象和内容、督察时间和方式,配合做好督察反馈和结果运用、整改落实和信息公开工作; 要严格遵守督察纪律和工作要求。相关地方自觉履行好属地责任,全力支持、积极配合省级环保督察工作。督察组成员要严格按照督察工作程序和步骤开展工作,做到严谨细致、真督实查、注重实效,同时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和组织纪律。 王忠法要求 在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奋力谱写新时代宜昌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关键时期,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来我市开展环保督察工作,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宜昌工作的高度重视。全市上下头脑要清醒,充分认识环保督察的重大意义,以对党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的态度,严格落实地方党委、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自觉诚恳地接受监督检查,全力以赴抓好环境保护工作。工作要扎实,强化组织协调、工作配合、服务保障,全力做好环保督察迎检工作。态度要端正,狠抓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认真解决群众环境信访诉求,严肃执纪问责倒逼工作落实,全面抓好问题短板整改落实,持续发力推进生态环保各项工作。 周水华从认真做好配合、坚持边督边改、强化信息公开、提供必要保障等四个方面,就宜昌市做好督察配合保障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成员,宜昌市党政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宜昌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协主要领导,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了会议。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以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等以视频会议形式列席了会议。 根据《湖北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要求,湖北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定于2018年7月20日至8月8日对宜昌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期间,全程开设受理人民群众来电来信举报的电话及邮政信箱。 举报电话为:0717-6259023, 电话受理时间为:每天早8:00―晚20:00; 投诉信箱为:宜昌2018-03号信箱, 邮编:443000。 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宜昌市有关环境保护及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宜昌市有关单位和部门处理。 (编辑:Athen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