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株洲市荷塘区区公安、环保分局联合行动,打击涉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行为。 11月初,经过公安荷塘分局缜密侦查,发现株洲市荷塘区红旗社区租户王某某、彭某某二人擅自从事废矿物油的收集,贮运。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荷塘分局接报后,迅速介入开展联合调查取证:在二处共发现废矿物油13桶,每桶约170公斤,并在储存场地雨排沟内发现有油污排入农灌。荷塘分局及时现场采集水样送湖南省株洲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分析,固定证据后现场将废矿物油由有收集资质的公司清运处理,消除了污染环境的影响。 荷塘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十一项之规定,分别对两当事人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予以行政处罚。目前,非法从事废矿物油收集的当事人已被公安部门行政拘留。 针对荷塘区违法收集废矿物油的行为仍然存在,公安、环保部门对于收集违法行为将继续不遗余力的重拳打击,并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共同打击污染损害环境的违法行为。 (编辑:佚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