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上午,衡阳市生态环境局在局七楼会议室举办了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动员会和培训会,鲁骥总工程师作动员报告,市司法局熊鹰副局长进行授课,市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二级单位和各县市区局、城园区分局参加了会议。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指导科梁新平科长、黄文同志,到我局参加会议,并进行现场指导。会议由市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科陈瀚科长主持。 会上,鲁骥总工程师在动员报告中,从推行“三项制度”提高了我市生态环境执法水平,推行“三项制度”是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推行“三项制度”是当前全市生态环境系统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三个方面,强调了开展“三项制度”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回顾了2017年“三项制度”试点工作以来,我局所开展的的相关工作,明确了我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以来,正在开展和将要开展的主要工作任务。 熊鹰副局长在授课中,从“公地悲剧”故事切入,深入浅出地讲述了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现实价值,详细解读了“三项制度”的主要内容和相关要求、实施步骤,强调了执法一定要有程序感和仪式感,一定要完善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做好归档,做到有据可查,审核程序一定要到位,平台录入一定要及时,并结合生态环境执法中相关的法律条文进行了重点释明,为我局下一步全面推进“三项制度”工作打下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本次会议,进一步提高了大家对“三项制度”工作的认识,细化了工作思路和具体做法,将促进“三项制度”在今后的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中得到全面推行。 (编辑:佚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