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鼓区长江入河排污口现场排查侧记 2019年12月10日,石鼓区长江入河排污口现场排查工作正式开展,2019年12月12日13:00全部结束。负责排查工作任务的主体力量是国家生态环境部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抽调的技术骨干(4人),衡阳市生态环境局及石鼓分局派出4人协助。 整个排查过程,各排污口采用现场快速检测初查(检测项目:PH、COD、氨氮、总磷),交任务清单采样监测细查,现场照片和周边环境视频提供技术支撑。 此次入河排污口排查范围:包括江河、滩涂、湿地等水体间接入河排污口,既包括工业排污口、混排口,也包括雨洪径流口、农业农村排口、工地排口,还包括溪流、沟渠、河道、管道、涵闸、隧洞等形式排口,实现区域范围内“有口皆查,应查尽查”。 经现场排查,石鼓区行政区域内(包括松木经开区)共有各类排污口93个。其中,环保部通过卫星定位航拍原有的排污口77个,现场排查新增排污口16个。在93个排污口中,经现场确认为排污口的68个,不是排污口的2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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