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记者从召开的全省生态环境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总结电视电话会上获悉,湖南省大力推进生态环境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打通生态环境保护“最后一公里”。其中,省级监测机构改革、县市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局队合一”模式获得国家生态环境部肯定。 生态环境机构管理体制调整到位。目前,省生态环境厅上收14个市州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任免权限,全省140个县市区(产业园区、管理区)生态环境分局作为市州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于去年底完成机构挂牌等工作,并在乡镇(街道)设置了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打通生态环境保护“最后一公里”。 生态环境监测、监察、执法体制日益完善。监测方面,实现了生态环境质量省级监测、考核,部分市州创新监测机构设置,统筹本市州环境监测工作。永州市整合设置生态环境监测北部中心站和南部中心站两个跨区域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察方面,构建民生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体系,探索建立了“1+X”(1个规定、X个配套制度)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长效机制。执法方面,省生态环境厅在保留环境监察局的基础上,内设生态环境执法局;执法力量下沉市州,各市州整合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执法队伍,组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执法力量进一步加强。 湖南省将深入做好改革“后半篇文章”,加强县市区生态环境执法、监测机构业务培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履职能力。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加快修订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相关新闻 全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8月26日,记者从召开的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动员会上获悉,9月和10月,我省将组织督察组以问题为导向,对14个市州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通过交办问题整改、信访件办理和严肃责任追究,倒逼问题整改,改善环境质量。 督察“回头看”将重点督察中央交办督办问题整改情况、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战特别是“2020年夏季攻势”重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等,并同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 对督察发现的重要生态环境问题及其失职失责情况,或需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或涉嫌犯罪的,将分别移交移送有关单位。被督察市州要按反馈意见要求制定整改方案,推进整改,并于省委、省政府批准整改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向省委、省政府报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编辑:逍遥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