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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生态环保重大改革,给湖南带来了哪些变化?

来源:湘伴 作者:曹娴 人气: 发布时间:2020-09-02 19:23:30

生态环境事关你我,湘伴君自然不会缺席。2019年3月,湘伴君曾率先披露湖南改革放大招:环保机构垂直管理了 时间过去了一年半,这场关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我们完成的如何?

好消息是,湖南生态环境垂直管理制度改革任务已基本完成,整体进展处于全国中等偏上水平。其中,省级监测机构改革、县市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局队合一”模式,还获得了生态环境部充分肯定。

下面,一起来看湘伴君从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的这场生态环保重大改革第一手、最全面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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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君山区长江沿岸,关停、复绿后的湘龙码头原址绿意盎然。湖南日报记者 童迪 摄

解决4个突出问题

湘伴君依然记得在多年前一次采访中,一名县环保局工作人员无奈地说,在环评、打击环境违法的过程中,有时会接到当地领导“打招呼”的电话。2017年,我省多地废止了一批限制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土政策”背后暴露出的也正是环境监督管理体制上的问题。

这样的现象,同样发生在全国其他地方。长久以来,地方环保部门是隶属当地政府的行政管理部门,环保部门的领导由地方任命,部门经费由地方财政拨付,因此不得不受制于地方政府,按照地方政府的要求行动办事。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简而言之,就是要将以前的块状管理变为垂直管理。

改革就是要解决以块为主的地方环保管理体制存在的4个突出问题:

难以落实对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监督责任;

难以解决地方保护主义对环境监测督查执法的干预;

难以适应统筹解决跨区域、跨流域环境问题的新要求;

难以规范和加强地方环保机构队伍建设。

2018年11月,全国推开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明确了时间表、任务书。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明确由省委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统筹实施,纳入全省党政机构改革一体推进。

2018年12月,我省启动生态环境垂直管理改革;2019年4月,《湖南省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贯彻落实中央综合执法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印发。

一场事关生态文明、“底盘性”的制度改革,在三湘大地全面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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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6日,衡阳县金兰镇十里村,成群的白鹭在刚翻耕的农田里嬉戏、觅食。近年,该县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吸引了越来越多的白鹭栖息繁衍。 刘欣荣 张兴宇 摄

机构重建、系统再造

从“xx县环保局”到“xx市xx生态环境分局”,从“xx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到“湖南省xx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湘伴君注意到,这次改革不是简单的改名字、换牌子,而是一次全新的机构重建、系统再造。

2016年7月,中央深改组对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给出了“三上一下”的框架设计——上收市县生态环境机构管理权限,上收市县生态环境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职能,上收市县环境监测机构,下沉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

历经一年多的大力推进,湖南的生态环境垂直管理制度改革任务已基本完成。

生态环境机构管理体制调整到位。

省级层面,完成了对市州的两个上收:上收了14个市州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管理权限,由省生态环境厅主管、市州协管;上收了14个市州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调整为省生态环境厅驻市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由省生态环境厅直接管理。

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对14个市州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重新任命,2019年在垂改推进省份中率先完成市级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行省级年度考核。

市州层面,完成了对县级的三个上收:县级生态环境保护行政、监测、执法机构一并上收市级,由市州生态环境局统一管理。

全省140个县市区(产业园区、管理区)生态环境分局,作为市州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于去年底完成了机构挂牌、班子任命等。在乡镇(街道)设置了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打通生态环境保护“最后一公里”。

生态环境监测、监察、执法体制日益完善。

监测方面,实现了生态环境质量省级监测、考核;提升了规格,14个驻市州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规格统一为副处级;划分了事权,在全国率先制定了《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任务责任清单(试行)》。103个县市区生态环境监测站主要职能调整为执法监测,负责支持配合属地生态环境执法等相关工作。

监察方面,上收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职能,由省生态环境厅统一行使,分片开展日常督察,探索建立了“1+X”(1个规定、X个配套制度)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长效机制。

执法方面,省生态环境厅内设生态环境执法局;执法力量下沉市州,整合组建了14个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机构规格统一为副处级,执法力量进一步加强;县一级,95个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实行“局队合一”体制,加挂综合行政执法局牌子,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一套领导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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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江华瑶族自治县铜山岭有色金属矿,监测人员进入315米深的地下矿井坑道,提取水样检测水质。李忠林 摄

期待从“物理变化”到“化学变化”

要说这场改革给湖南带来了什么变化,首当其冲就是破解了以前生态环境保护“九龙治水”的局面。 

通过改革,省生态环境厅增加了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职责。从“散”到“统”,生态环境系统实现了统一政策规划标准制定,统一监测评估,统一监督执法,统一督察问责。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 

其二,“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齐抓共管大格局形成。 

各级党委、政府及(纪检)监察、审判、检察机关等省直相关单位,明确了环境保护责任;各市州、县市区均成立了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每年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纳入对地方党委、人大、政府和省直有关单位的绩效考核。 

其三,职责厘清了,队伍强大了。 

改革期间,新组建了140个县市区(产业园区、管理区)生态环境分局、103个县市区生态环境监测站、109个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机构队伍方面普遍获取了改革红利,实现了编制、机构、职数三个增加。 

有基层工作者就向湘伴君反映,以前以块为主的环保管理体制下,一些地方重发展轻环保、干预环境监测监察执法,环保责任难以落实等问题,大大减少。 

而生态环境垂直管理改革的最终目的,是破解体制机制障碍,推动环境质量改善。 

湘伴君注意到,今年上半年,湖南“气质”更好,生态“颜值”提升,环境空气质量半年均值首次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上半年环境空气质量创近年最佳,水环境质量也在持续向好。可以说,改革激发的内生动力功不可没。 

权威人士向湘伴君透露,改革虽已基本完成,但还面临构建高效协调的运行机制等深层次问题。比如,上下联动还不够,部门之间工作有推诿扯皮现象;配套机制尚待完善,市县两级规范设置有待明确,等等。 

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对于湖南生态环境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来说,做深做实“后半篇文章”,以改革为契机把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上新台阶,才能实现“物理变化”到“化学变化”的转变。

(编辑:逍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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