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销号工作情况如何?11月11日,湖南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省整改办)主任、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邓立佳主持召开会议进行了专题调度,并就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 为确保整改销号质量,省整改办先后印发了系列文件方案,建立健全销号制度,明确责任主体、销号原则、销号程序和销号要求;印发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行业)标准》,明确了9个省直牵头整改单位、21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行业)标准,较好解决了市、县长期关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销号程序不明、标准不统一的问题。同时,进一步规范、细化中央交办督办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省级现场核查、审核销号等工作,要求省直牵头整改单位组织开展现场核查,以“污染消除、生态恢复、群众满意”作为验收销号的根本标准。现场核查人员必须在核查意见上签字,省直牵头整改单位责任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把关,层层压实责任。省整改办分别于今年4月、8月组织对去年以来销号的长江经济带问题开展了“回头看”,重点核查整改到位情况,是否存在虚假整改、污染反弹、监管缺位等问题。目前,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的第一批18个问题上报完成整改16个(其中,已销号15个,通过省级核查1个);第二批1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4个(其中,已销号7个,通过省级核查6个,1个待核查)。 会议强调,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把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紧盯不放,不断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确保向党中央交上满意的答卷,兑现对人民群众的承诺,以实际行动和成效体现“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 会议肯定了前期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推动力度,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采取催办、督办、盯办的方法,督促各责任单位按计划完成整改任务;对个别整改标准不高,严重滞后的问题采取挂牌督办、约谈等措施推进整改,严防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污染反弹,确保整改质量。在认真履行督查督办责任的同时,强化对企业和整改责任单位的指导帮扶,深入了解市县、基层单位和企业在环境治理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主动送政策、送技术、送方案,切实帮助企业和整改责任单位解决实际困难。严格对标对表整改方案,确保整改目标实现,整改措施完成。层层压实整改验收销号的责任,对完成整改的问题,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和牵头部门逐级审核、逐级把关,认真组织验收销号和现场核查工作,对照整改方案和整改验收销号(行业)标准,逐条逐项验收,真正做到“污染消除,生态修复,群众满意”。 (编辑:逍遥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