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第7号省总河长令,加快推进全省重点河湖入河(湖)排污口排查建档工作,11月19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与省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简称“河长办”)联合召开第7号省总河长令工作推进会议,各市州河长办负责人、生态环境局分管负责人参加。 会议通报了各市州工作进度,各市州生态环境局、河长办分别介绍了当地入河排污口排查建档工作总体情况、工作进展及下一步安排。 会议对全省各市州前期工作开展情况给予了肯定,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入河排污口相关工作,主要领导多次对入河排污口排查建档工作进行批示,各市州必须提高政治站位,认认真真抓落实、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进一步压实责任。要成立专班,明确职责和分工。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与省河长办将对各市州工作完成进度进行定期调度、督查。要加强统筹协调。入河排污口相关工作涉及部门多、范围广,各相关职能部门必须加强统筹协调,凝聚各方力量、形成合力,构建政府统领、部门协作、县(市、区)落实、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要强化保障措施。要在人员、资金、信息等方面,加大对入河排污口建档及后续排查、监测、溯源、整治等工作的投入,完善各类保障工作。省生态环境厅已印发《入河排污口溯源技术指南》,要争取尽快印发《入河排污口水质执行标准和整治要求》,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撑。要加大宣传力度。要主动宣传,以工作进展情况、工作成果为重点进行宣传,以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典型案例等为亮点积极报道,营造良好的工作舆论氛围。 针对全省重点河湖入河(湖)排污口排查建档工作还存在的部分进度滞后现象,会议指出,各市州要加强统筹调度、拉条挂账、倒排工期,要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加快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 (编辑:逍遥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