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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守护好一江碧水”专题新闻发布会(实录)

来源:湖南生态环境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22-04-24 15:10:07

4月24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举行“守护好一江碧水”专题新闻发布会,全国政协常委、民进湖南省委会主委、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正厅长级)潘碧灵出席发布会并介绍全省推进“一江一湖四水”系统保护和治理等相关情况。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与对外合作处处长彭石序主持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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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发布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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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近年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守护好一江碧水”的嘱托,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持续强力推进“一江一湖四水”系统保护和治理,全省水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升。经报请省政府新闻办同意,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邀请全国政协常委、民进湖南省委会主委、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正厅长级)潘碧灵先生来介绍我省推进“一江一湖四水”系统保护和治理相关情况。出席本次新闻发布会的还有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处长吴小平先生、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主任胡尚周先生,他们将与潘厅长一起回答记者朋友们的提问。

首先,我们请潘厅长为我们介绍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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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碧灵: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好!2018年4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岳阳时,嘱托我省“守护好一江碧水”;2020年9月16-18日,习近平总书记再次考察湖南,要求我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展现新作为。近年来,我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将加强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纵深推进“一江一湖四水”系统保护和治理,为保护长江母亲河作出了湖南贡献。我们今天在这里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我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坚决扛起“守护好一江碧水”政治责任的相关工作情况。

一、主要工作和成效

通过全省上下坚持不懈、攻坚克难,4年来,我省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重大突破和重大阶段性成果,经过梳理,主要集中在以下六个方面:一是2021年,全省147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达到97.3%,较2017年提高9个百分点,排名全国第4位,比2020年提升了9个位次;二是2021年,永州、张家界、怀化市进入全国地级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前30位,总数居全国第3;三是长江干流湖南段和湘资沅澧四水干流国考、省考断面连续两年全部达到或优于II类;四是洞庭湖总磷浓度2021年比2017年下降13.7%,尤其是西洞庭湖突破性达到III类标准;五是污染防治攻坚战2019年、2020年连续两年获评国家优秀;六是全省水生态状况也在持续好转,2021年至2022年洞庭湖越冬水鸟达40.4万只,冬季候鸟数量刷新历史纪录,被称为“鸟中大熊猫”中华秋沙鸭也频繁现身,江豚、麋鹿稳定栖息分别达130多头和220多头。

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遵循,坚决扛起“守护好一江碧水”的政治责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要求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提出加快建设“全域美丽大花园”的目标。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研究部署,多次现场督办,庆伟书记上任伊始,就赴洞庭湖区岳阳、益阳、常德等地调研,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守护好一江碧水,更好地服务和融入长江经济带发展。伟明省长履新之初就3次前往长江四口、湘资沅澧“四水”入洞庭湖河口,沿长江岸线湖南段调研。省委、省政府出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重大生态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等文件,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责任。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湖南省洞庭湖保护条例》,连续四年开展污染防治执法检查;省政协连续四年开展湘江源头、洞庭湖民主监督;省纪委监委连续四年开展“洞庭清波”专项行动;从2021年开始,各民主党派省委、无党派人士开展为期五年的长江湖南段、洞庭湖、湘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民主监督。

(二)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全力提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水平。省委出台《关于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深入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大力推动湖南高质量发展的决议》,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省政府印发《湖南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暨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构建了“1+4+14+860”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1”:全省;“4”:长株潭、洞庭湖、湘南、湘西四大片区;“14”:十四个市州;“860”:全省860个管控单元),强化“三线一单”管控措施硬约束。在全国率先全面推行园区第三方治理,将园区环保工作纳入“五好”园区评价体系,新增25家国家绿色工厂、3家国家绿色工业园区。截至2021年底,有17个县市区创建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4个县市区创建为国家“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岳阳市获批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郴州市获批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

(三)以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为抓手,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旧账。坚持问题导向,从2017年开始,连续5年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按照项目化、清单化的形式,推动各地各部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攻坚克难,狠抓重点领域整治,累计完成6599项具体任务。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已成为湖南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一张名片。截至2021年底,全省建成县以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163座,914个乡镇建成(接入)污水处理设施,126个县市区全部启动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在全省有序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完成31家沿江化工企业关闭退出和3家沿江化工企业异地迁建工作,143家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全部配套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四)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持续深化重点流域保护和治理。全面完成湘江保护和治理第3个“三年行动计划”。将湘江保护和治理作为“省一号重点工程”,2013年开始,连续实施3个“三年行动”计划。截至2021年,第3个“三年行动计划”部署的10方面30项具体任务基本完成,株洲清水塘、郴州三十六湾等五大重点工矿区取得积极成效,流域水质优良率达到98.7%,比2012年提高10.6个百分点。不断深化洞庭湖生态环境整治。2015年以来,先后实施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整治五大专项行动、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水环境综合治理八年规划,2021年开始启动实施总磷削减攻坚行动,持续改善了洞庭湖生态环境质量。2021年,洞庭湖总磷浓度为0.063毫克/升,比2015年下降43.8%。持续加大不达标水体整治。按照“一河(湖)一策”的要求,强化大通湖、蒸水等不达标水体系统治理,大通湖已退出劣V类,由过去的“水下荒漠”蜕变为“水下森林”。针对枯水期、洪水期水质相对较差问题,出台针对性管控措施,强化科学精准治污。

(五)以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修复为途径,切实筑牢“一江一湖三山四水”生态屏障。积极开展湘江流域和洞庭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有力推进历史遗留矿山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深入推进国家绿化行动,积极推动构建“一湖四水”全流域生态涵养带,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59.97%,湿地保护率达到70.54%。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对非法捕捞形成强大震慑。加强生态流量管控,积极推进小水电清理整改,出台并落实《湖南省主要河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方案》,明确了14个市州水量分配份额和23条重要河流106个控制断面生态流量标准。持续组织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积极推动省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问题遥感动态变化实地核查、问题整改销号。

(六)以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为重点,着力消除环境风险隐患。综合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典型曝光、区域限批等措施压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责任,出台制定突出问题整改销号系列制度文件,细化39类整改销号行业标准,严把验收销号关,推动解决了常德市石板滩石煤矿区污染、株洲市南郊垃圾填埋场污染等一批“老大难”问题。截至2022年3月底,中央层面交办和披露我省的229个生态环境问题完成整改(销号)176个。出台《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拍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警示片,在全省部署开展防范化解重大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持续加大环境风险问题排查整治力度。

(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力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持续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与生态环境部签署《强化支撑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合作框架协议》,完成“四严四基”三年行动计划148项重点工作和21个制度创新试点任务,持续推进产业园区和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等制度体系建设,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和林长制,与江西、重庆签订跨省流域生态补偿协议,建成涵盖“一湖四水”的全省流域生态补偿体系。强化科技支撑,开展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驻点跟踪研究工作,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水产养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提升信息化水平,建成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实现污染源自动监控、环境质量监控、电力监控、视频监控“四合一”。强化环境信息公开,加强绿色创建,组织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开展“绿色卫士下三湘”,深化社会公众参与。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深刻认识到,作为农业大省、人口大省和有色金属之乡,我省“一江一湖四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既要打攻坚战,也要打持久战。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的部署,围绕建设“全域美丽大花园”的要求,我省将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守护好一江碧水”的殷殷嘱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突出精准、科学和依法治污,不断深化“一江一湖四水”系统保护和治理,在保护长江母亲河上体现新担当、展示新作为,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强省会”战略暨长株潭都市圈建设、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岳阳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郴州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等为载体,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结构和用地结构,全面推进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

二是全面落实《长江保护法》,加快构建共治共建共管共护新格局。深入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全面推进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全面履行法定职责,推动各级各有关部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加强工作统筹,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推进上下游共建共管共护共治。

三是保持战略定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长江生态环境治理“4+1”工程实施等为抓手,统筹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障和水生态修复,深化“一江一湖四水”系统保护和治理,重点抓好洞庭湖总磷控制、老工矿区历史遗留污染治理、矿山生态修复等工作。

四是持续攻坚克难,着力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加快整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等交办问题,强化应急能力建设,抓好化工企业、尾矿库等重大环境风险源排查整治和管控,及时化解环境安全隐患风险。

五是深化改革创新,着力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严格落实《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持续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大科技支撑,强化监测监管能力建设,提升综合监管水平。 

很高兴向记者朋友们介绍四年来我省“守护好一江碧水”所做的主要工作情况,下面我将和我的同事们一起回答大家的问题。

主持人:下面请记者朋友们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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