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株洲市第一起交办案件已立案处罚 2018年8月1日,株洲市环境保护局对株洲市石峰区珊瑚金属表面处理厂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要求该厂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确保废水达标排放,并拟对该厂罚款15万元。 2018年7月28日株洲市环境保护局石峰分局接到省环保督察组交办件“在石峰区金盆岭社区有一镀锌厂,水污染严重”。该局执法人员和监测人员立即赶往石峰区金盆岭的株洲市石峰区珊瑚金属表面处理厂,对该厂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取样检测。 图丨珊瑚金属表面处理厂现场采样情况 2018年7月30日经株洲市环境监测站监测显示,该厂外排废水中总磷超过国家排放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的规定。株洲市环境保护局随即立案查处,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作出了拟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株洲市环保局执法人员表示如该厂在规定期限内未向市环保局申请听证和申辩,将向该厂正式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下一步还会进行后督察,如该厂废水仍然超标排放,将启动按日计罚,甚至责令停产整治和关闭。 株洲市环保局表示接下来将继续按照省环保督察组的要求,加快查处办结交办案件。同时,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和专项执法检查整治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2石峰环保分局积极处理省级环保督察来电交办件 第二批省级环保督察组7月25日进驻株洲后,7月26日接到石峰区田林路时代新城小区居民反映附近油漆扰民的投诉件。转交给石峰区人民政府进行办结。石峰区人民政府对此十分重视,立即组成由市环保局石峰分局牵头市环境监察支队和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组成的调查组当天到达现场进行实地调查,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时代新城小区内的污染物进行夜间监测。 石峰区时代雅园、时代新城(2014年建设)等小区,与石峰区田心高科园仅仅一条田林路之隔,且地势又在整个工业园的主导下风向位置。由于风向和气压等原因,每年9月至次年3月份处于工业园的主导下风向位置园区周边小区对工业园内气型污染的投诉较多。居民区与工业园的距离太近,无有效防护距离,加之在下雨天及夜间气压低时,气型污染物难于扩散等多方面的因素,虽企业做到达标排放,但对周边居民也会造成一定影响。 针对时代新城小区居民的投诉,石峰环保分局也积极的到实地调查,同时对田心高科园内涉及喷涂、浸漆的企业要求: 1要求园区涉气企业升级改造处理设施:针对油漆废气的 废气排放,虽然相关企业废气排放达到国家排放标准。但为了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市环境监察支队与石峰环保分局要求中车株洲电机有限公司、株洲市九华新材料涂装实业有限公司、株洲市华晟实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对废气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并对产生油漆气味的车间全封闭,加大废气收集率,减少无组织废气产生,减少园区内甲苯、二甲苯等挥发性有机物的总量减排,最大限度的降低对周边居民的影响,整改时限要求2018年12月30日之前完成。 2在设施改造完成前要求涉及气型污染物排放的企业调整生产时间,在夜间22:00-6:00和扩散条件不利时,降低生产负荷或者停产,最大限度的降低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3严把审批关,对园区严格控制新增涉及喷涂行业的项目,确保园区甲苯、二甲苯等挥发性有机物的总量不增加。 4加大对工业园内气型污染物排放的企业的监管力度。发现企业违法行为,从严处罚。同时聘请周边居民代表作监督员,监督企业违法行为。 5建议相关部门对园区周边科学规划,对拟开发项目作相关环境影响评价分析,确保居民不受影响。 (编辑:Wend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