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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石峰区积极处理省环保督察组来电交办件

来源:湖南环保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8-08-08 13:19:11

8月4日,第二批省级环保督察组7月25日进驻株洲后,石峰区积极处理省环保督察组来电交办件,巡视处置该区田林路时代新城小区居民反映的附近油漆扰民等问题,并对珊瑚金属表面处理厂进行立案处罚,对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严厉打击。

石峰区时代雅园、时代新城(2014年建设)等小区,与石峰区田心高科园仅仅一条田林路之隔,且地势又在整个工业园的主导下风向位置。生活区与工业园的距离太近,无有效防护距离,加之在下雨天及夜间气压低时,气型污染物难于扩散等多方面的因素,虽企业做到达标排放,但对周边生产生活造成一定影响,居民投诉较多。

收到交办件后,石峰区立即组成由株洲市环保局石峰分局牵头,市环境监察支队和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组成的调查组当天到达现场进行实地调查,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时代新城小区内的污染物进行夜间监测,要求园区涉气企业升级改造处理设施,并要求在设施改造完成前涉及气型污染物排放的企业调整生产时间,在夜间22:00-6:00和扩散条件不利时,降低生产负荷或者停产,最大限度的降低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7月28日,株洲市环境保护局石峰分局接到省环保督察组交办件:在石峰区金盆岭社区有一镀锌厂,水污染严重。该局执法人员和监测人员立即赶往石峰区金盆岭的株洲市石峰区珊瑚金属表面处理厂,对该厂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取样检测。7月30日,经株洲市环境监测站监测显示,该厂外排废水中总磷超过国家排放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的规定。株洲市环境保护局随即立案查处,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作出了拟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株洲市环境保护局的执法人员表示,如该厂在规定期限内未向市环保局申请听证和申辩,将向该厂正式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下一步还会进行后督察,如该厂废水仍然超标排放,将启动按日计罚,甚至责令停产整治和关闭。

(编辑:We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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