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栗山镇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栗山水库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进行游泳、垂钓等污染水体行为的通告 栗山水库是栗山镇西山街区居民和各机关、单位重要的生产生活集中式饮用水源,栗山饮用水取水口位于西山村的粮桔片区栗山水库境内。为切实加强我镇镇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和标准化建设,有效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湖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适用于栗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为以取水点为中心,半径500米的水域,不足500米的水域在正常水位线向陆域延伸200米。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五条和《湖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组织进行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或者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四、对不听劝告、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罚。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镇河长办将联合公安对栗山水库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进行游泳、垂钓等污染水体行为予以专项打击处理。 栗山镇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5日 (编辑:Wend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