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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开庭审理一起非法处置有毒有害危险废物黑产业链案

来源:红网 作者:李丹洁 人气: 发布时间:2018-11-15 19: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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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11月15日上午,“12.20环境污染案”在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6名被告人被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6年,位于湖南省娄底市的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产生了一批废胶等废物需要处置,公司主管副总被告人龙某光、安环科负责人被告人王某军遂联系自身不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被告人李某国。

2016年10月10日、2017年7月、2017年11月,被告人李某国持以伪造的李威身份和冒用的湖南某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相关资质材料,与被告人龙某光、王某军签订了三份危险废物处置合同,被告人龙某光、王某军在签订合同时,既没有审核李某国及湖南某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相关资质,也未向当地环保部门审批并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明确表示用相对价格较低的非正规途径处理。湖南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员被告人朱某强,未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如实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受龙某光、王某军指示,在未提供《危险废物转运联单》情况下,违规将公司危险废物交由李某国非法处置,废物处置后朱某强未建立处理危险废物台账记录,被告人龙某光、王某军、朱某强及鸿瑞公司也未向环保部报告处置废物的情况。后李某国将湖南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度胶等废物共计30余吨分三批(四次)转运到湘潭锰矿地区,交由不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格的被告人盛某峰,盛某峰将该三批废胶等废物非法置于湘潭市雨湖区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鬼拗”红旗荒山和原锰矿老油库。运输司机被告人邹某在明知李某国、盛某峰在不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格,且未提供危险废物转运联单的情况下,受李某国委托,三次从湖南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运输约30余吨废胶等废物非法置于湘潭市雨湖区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鬼拗”红旗荒山和原锰矿老油库。

经湘潭市雨湖区环保局认定丢弃在湘潭市雨湖区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鬼拗”红旗荒山上的物品(山顶60桶,总重10.97吨;山底114桶和56个废包装袋,总重19.41吨)为湖南鸿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生产感光干膜过程中所产生,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类别中有机树脂类废物(HW13, 265-103-13)和其他废物类别( HW49, 900-042-49)。丢弃的该成品不溶解物、废成品边料、废树脂和废颜料包装桶以及废热油桶为危险废物。

湖南三方环境法律事务所于2018 年6月出具的湘潭市雨区“2017.12.20污染环境案”污染土壤定性分析报告、证实部分土壤的确受到了污染。

据了解,相关涉案人员已于3月14日支付了15万余元危险废物转移费用,并将支付剩余120万元危险废物转移及生态环境修复费用。此类型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已是雨湖区人民法院今年审理的第8件,包括行政环境案件2件,该院截至2018年11月共审理环境污染案件10件。这也显示了该院在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打赢蓝天保卫战方面的坚定决心和高压态势。

(逍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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