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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七宝山地区庙冲尾砂库闭库及锰污染综合治理修复效果评估报告

来源:环境修复论坛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8-11-20 12:18:30

七宝山位于浏阳市东部,是一个中型多金属矿山。矿区面积6.5km2,是成矿条件复杂、品位低且伴生的多金属矿,地质结构脆弱。

由于该地区缺乏长远的科学开发规划,为了既得利益,急功近利,实行了掠夺式粗犷型开采,资源利用率低,污染严重,生态退化,伤痕累累。20世纪80~90年代年开采矿石量约10万t,并涌现了多家矿业企业,为国家经济发展作出了一定贡献。90年代末期,该地区频繁出现地陷灾情,且受灾面积越来越大、受灾户越来越多,对社会稳定和人民生产生活影响越来越大。

特别是1999年5~8月间,由于采矿产生地沉、地裂现象,使老矿区所在的铁山村、宝山村发生了严重的岩溶塌陷地质灾害,造成上百间房屋开裂,数十间房屋倒塌,严重危及村民生命财产安全。再者由于这些矿业企业在以往的开采过程中,大多是掠夺式粗犷型经营,为了利润,将环境成本外部化,对“三废”没有采取应有的措施,特别是大量废水超标排放,导致了较为严重的环境问题,其中Cd、Pb、Cu、Zn污染已经严重影响到当地居民的身体健康,同时污染物进入宝山河,并威胁浏阳河水域及湘江水域的水质,污染面广、影响范围大。危害到区域民众的生存环境,制约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威胁区域可持续发展。

“十二五”期间,党和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的综合治理已经被列为国家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的重点区域。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问题,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按照中央领导的批示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办公5385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61号)、《湖南省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2008-2020)》,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湖南省人民政府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制定了《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总体方案》。

庙冲尾砂库主要堆存原湖南省七宝山硫铁矿采选尾砂、废石及渣土,库区地形为低山残丘冲沟地貌,区域内植被覆盖好。庙冲尾砂库位于北北东――南南西向的“U”字型狭长沟谷内,库形狭长,三面环山,地势北高南低,北宽南窄,库区汇水面积为0.1km2,属于山谷型尾矿库。

1988年12月建成投产使用,服务年限20年(2001-2005年停产),至1997年,庙冲尾砂库已基本填满,且坝体浸润线较高,部分坝体出现了沼泽化现象,为了确保进一步放矿的需要和尾砂坝的安全性考虑,原七宝山硫铁矿委托化学工业部连云港设计研究院对堆积子坝进行了设计,并由冶金工业部武汉勘察研究院承担完成了庙冲尾矿库排渗工程的施工。

1999年原七宝山硫铁矿全面停产后,庙冲尾矿库也就处于停止运行的状态,至到2006年尾矿库恢复使用。

2014年4月,原湖南省七宝山硫铁矿委托湖南有色金属研究院对其庙冲尾矿库进行闭库设计,并对庙冲尾矿库进行了闭库,目前已闭库完成。但庙冲尾砂库顶部未进行防渗,滩面无完善的排水设施,尾砂坝顶部缺乏稳定性,不符合环保要求。

185矿废石堆场主要是由185采矿坑口井下采矿产生的废石堆积而成。185矿废石堆场位于道路一旁,废石一侧靠山,堆场顶部已推平,废石场长约130m,占地面积约20000m2。废石堆坡面全处于裸露状态,易受到雨水冲刷,溢出的渗滤液进入一旁的排水沟最终汇集到宝山河,将对水体造成严重的污染。

基于以上情况,为响应省委、省政府“湘江流域治理规划”,彻底治理湘江流域水环境,根据国家关于“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产业政策,浏阳市永和镇拟对七宝山地区庙冲尾砂库、185矿废石堆场、15处历史遗留的废渣堆等进行治理并安全处置,控制污染的源头,使污染源不再向河流释放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改善区域内水质和生态环境。

2017年2月受浏阳市永和镇人民政府委托,湖南新九方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七宝山地区庙冲尾砂库闭库及锰污染综合治理工程技术方案》,2017年2月湘江重金属污染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以湘重办函[2017]11号文对该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

2018年7月,浏阳市永和镇人民政府委托湖南省环科院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本项目的治理与修复效果评估。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立即组建了长沙七宝山地区庙冲尾砂库闭库及锰污染综合治理工程治理与修复效果评估调查小组,并制定了相关质量控制管理制度,规范调查工作的实施,保证评估成果的准确性、可靠性。为了查清技术方案及批复实施落实情况,全面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调查小组对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工程污染治理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现场调查,并进行了现场采样监测,出具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环保要求的监测报告。在获取了监测数据和调查资料的基础上,项目组编制完成了本项目治理与修复效果评估报告。

综合结论

本项目属重金属治理项目,其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工程建设内容及工程量已基本按工程技术方案批复意见落实;工程的实施切实降低了永和镇原七宝山地区庙冲尾矿库渗滤液、185矿区废石堆历渗滤液以及历史遗留的重金属废渣对周边水环境产生的影响,其重金属治理效果与环境效益较为显著,对改善污染场地周边区域环境质量有着积极作用;在项目实施及试营运过程中无污染投拆情况发生;基本上达到项目工程技术方案环保审查意见(湘重办函[2017]11号)的要求。

建议

(1)建议建设单位在营运期加强监督管理,定期做好地下水水质检测,尤其是要进一步关注填埋场附近地下水总锰含量,确保工程区域地下水水环境安全,并及时向地方环保主管部门汇报;

(2)加强修复场地管理,及时对截排洪沟进行清淤,汛期要坚持每天巡视,及时发现隐患,并及时向主管单位报告处理;

(3)建议项目运营单位永和镇人民政府针对填埋场可能存在的各类环境风险事件制定应急措施,配备必要的环境应急物资及设备,提高环境风险事故的应急能力。

(4)密切关注填埋场及各个治理区域植被恢复情况,保护区域内植被。 

(编辑:We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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