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日前组织召开《岳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立法推进会、专家论证会和听证会,就该条例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征询意见。 去年12月25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42次主任会议确定由市生态环境局承担《岳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起草工作。在经过征求市生态环境系统和相关部门意见、官网公示,并召开由市司法、公安、住建、城管、交通、国资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局等多部门单位参加的立法调研会后,形成了《岳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第三稿。 鉴于空气的流通性和扬尘的扩散性,上述条例草案明确扬尘污染防治的地域范围定位在全市。负有扬尘监管职责的市直部门监管职责的划定,将在机构改革彻底完成后,根据最新的三定方案进行调整。 近年来,岳阳市的大气环境质量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但国家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也在不断地提高,群众的环境利益诉求也在不断加强。考虑生态环境部门的执法力量有限,必须加强部门联防联控,条例草案规定,负有扬尘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加强巡查,建立完善扬尘污染信息共享机制,各有关部门将扬尘污染信息及时抄送给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目前,岳阳市处于基建项目高速发展的阶段。根据现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对于建设方的规定较多,但实际操作过程中,施工方的环境保护意识非常重要,很多扬尘污染的产生,是由于施工方的疏于管理。因此,条例草案规定了施工方和监理方的扬尘防治职责,并相应设置了处罚条款。 为了更好地控制扬尘污染,条例草案在规定了处以罚金外,还对扬尘污染产生的单位和个人另行规定了诚信系统制度、绿色信贷制度和两法衔接制度。 据悉,《岳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上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将依照法定程序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查并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逍遥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