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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针对生态环境工作做了这些部署

来源:苏州新闻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6-12 16:41:53

6月11日,苏州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江苏省委常委、苏州市委书记周乃翔主持会议,会上针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又进行了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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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在江苏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时的讲话精神。会议指出,在检查中,栗战书委员长对苏州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和水环境保护与整治修复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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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强调,栗战书委员长6月6日在苏州主持召开长江保护法立法座谈会上的讲话,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明确指出加快长江保护立法是落实总书记关于长江保护的重要指示要求的重大举措,为苏州下一阶段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提出了具体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着力落实。

※ 要始终保持战略定力,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水环境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决策部署,多措并举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不动摇、不松劲、不开口子。

※ 要精准抓好环境治理,认真对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查出的系列问题,围绕工业水污染、城镇水污染、农业农村水污染、船舶水污染等重点领域,加紧制定方案、拿出具体举措,抓紧整改到位。

※ 要不断强化法治保障,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学好用好《水污染防治法》,依法开展执法检查,更好发挥执法监督检查利剑作用。市人大常委会要强化使命担当,依法履职行权,结合全市实际加强立法、监督等工作,为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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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学习贯彻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韩正在省部级干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专题研讨班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会议指出,韩正副总理的讲话深入阐释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的深刻内涵,全面分析了长江生态环境的严峻形势,并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对照,切实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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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全域保护修复生态环境,按照“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将苏州全域纳入长江大保护的范围。

★ 要问题导向补齐突出短板,对照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等“4+1”整改意见,围绕水污染治理、空气环境改善等重点领域和关键问题,推动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

★ 要创新驱动推动转型升级,以技术升级为传统产业“赋能”,以科技创新为先导产业“助力”,让绿色成为苏州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

(编辑:逍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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