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环境监测中心、气象台预测,11月2日起,受持续不利气象条件和北方污染物传输影响,我市大气污染程度将进一步加重并持续。根据省大气办通知,决定自11月1日20时起,启动我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1、建议儿童、孕妇、老年人和患有呼吸道疾病、心脑血管疾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学校和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停止露天体育比赛活动及其它露天举办的群体性活动,一般人群应避免户外活动,户外作业者应做好防护并缩短户外作业时间。 2、建议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众节约用电。 3、燃煤企业使用硫分低于0.7%、灰分低于15%的优质煤炭,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 4、请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扬州市大气重污染预警与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落实橙色预警应急响应措施,减缓污染物累积。 扬州市大气重污染应急办公室 2019年11月1日 (编辑:佚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