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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在南京检查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相关工作落实情况

来源:生态环境部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20-01-27 12:00:31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事关社会稳定。为查看有关工作落实情况,1月25日上午,省生态环境厅领导,带领有关处室及南京市生态环境局相关人员来到位于南京市江北新区的南京市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检查相关工作落实情况。据运营该中心的南京汇和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人介绍,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公司已经准备了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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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方斌斌、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局长钱锋、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处长杨新芝、南京市生态环境局污防处处长刘华道、市环境监察总队副总队长周兵等人,沿着医疗废弃物转运、贮存、处置等工艺流程,在厂区内进行了仔细地勘察,并与企业有关人员进行了座谈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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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坚守住医疗废弃物处置这道疫情防控的最后防线。”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局长钱锋要求企业高度重视,加快对设备进行检修,随时准备应战。

座谈中,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方斌斌表示,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及医废处置单位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生态环境部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首先,医废处置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全力以赴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医疗废物处置工作。

其次,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要优先收运和及时处置肺炎疫情防治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要制定和完善肺炎疫情下医疗废物处置方案。处置单位应按日向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上报医疗废物处置情况。

第三,要加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培训,强化相关物资储备。同时,处置单位要做好应对肺炎疫情下医疗废物成分变化(如因消毒带来含氯量增加等)后的设施运行准备工作,确保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稳定达标排放。

最后,处置单位要根据疫情相应增加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的收集频次,使用固定专用车辆运送肺炎疫情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由专人负责,不与其他医疗废物混装、混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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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斌斌还叮嘱企业负责人,在当前疫情严峻的态势下,要大力发扬奉献精神,强化个人防护意识,规范管理,以防发生二次污染。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在对医废处置单位监管的同时,要加强与卫健等部门协调沟通,并对处置预案进行指导和帮扶。临别前,方斌斌代表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向春节期间坚守在岗位上的处置单位员工表达敬意并送上新春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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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省生态环境厅日前已向各设区市下发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的有关通知》。目前,各地正在紧锣密鼓推进中。

(编辑:Nico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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