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下午,镇江市召开了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议,对前期开展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通报,对下一步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同时,对照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市安委会全体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任务清单的通知》(镇安发[2019]31号)文件上明确的生态环境部门安全生产责任进行分解,落实到各处室、各单位,推动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确保生态环境监管无盲区。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及时落实国务院、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工作组工作要求,市生态环境部门搭建安全生产组织架构,开展了本部门牵头的全市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市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和危险废物管理处置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强化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监管责任。 市生态环境部门牵头的全市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出动检查人员962人次、检查督查企业278家,发现问题705个,已完成整改43个,其中重大隐患问题3个,已完成整改1个。对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边查边改、立查立改。 另外,对160家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进行了检查督查,发现问题49个,已完成整改21个,已立案5件,关停企业1家。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以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对全市83家医院31家污水处理厂进行了检查,发现问题19个,全部落实整改。 下一阶段,市生态环境部门将继续做好生态环境部门牵头负责的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的执法检查和督促企业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好与生态环境相关的各项专项整治工作。 同时,要求全市各级生态环境系统,要继续落实好应急值守,及时妥善处置好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做好国务院以及省级督导组的检查考核工作,以迎难而上、敢啃硬骨头的精神,强化责任担当,全力抓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为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生态环境安全保障。 (编辑:逍遥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