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扬中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召开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会议,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镇街区分管领导、环保助理、扬中生态环境局中层以上人员和相关企业负责人等共90多人参加了会议。 2020年,扬中市空气质量改善考核目标为:PM2.5平均浓度41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76.5%。截至8月8日,扬中市PM2.5平均浓度为34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8微克/立方米;空气优良天数比例75.1%,较去年同期上升3%。1-7月,全市臭氧浓度较去年同期上升7.3%,因臭氧超标损失的优良天数增幅较大。从数据上看,虽然全市空气质量较去年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但全市空气质量依然面临较为严峻的形势,突出表现在臭氧浓度较高,臭氧超标天数较多,已严重影响全市优良天数比率。 镇江市扬中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匡越石对下一阶段大气污染防治提出工作要求: 清醒认识当前面临的形势,狠抓大气污染防治的“痛点”和“盲点”,以生态环境部强化督查发现问题为重点,加快整改进度,建立清单化管理机制,明确序时,限期销号。各镇街区要举一反三,全面开展涉VOCs排放企业的问题排查和督促整改。 对强化督查中违法证据确凿的坚决立案查处,对污染治理设施缺失或治理效率低下的实施停产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排放仍不达标准的依法予以关停。依法依规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用执法监管传递压力,用压力推动责任落实。 强化部门齐抓共管,通过各部门、各领域通力合作,认真履职尽责,尽心竭力抓好落实,形成大气污染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全市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才能实现。 会议通报了近期空气质量状况、生态环境部VOCs专项帮扶行动发现问题,部署了下一步整改和执法要求;八桥镇、经开区、海晟公司分别做了表态发言。 (编辑:逍遥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