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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曝光典型案件整改结果公布 江苏大江风云影视基地项目全部拆除

来源:法治日报 作者:郄建荣 人气: 发布时间:2021-01-29 08:3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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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被2018年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曝光的典型案件——“江苏省镇江长江豚类省级自然保护区内违法开发问题突出”,近日有了整改结果。镇江市透露,保护区内的江豚数量已增加到21至22头左右,在保护区内建设的大江风云影视基地项目也已全部拆除到位。

“江苏省镇江长江豚类省级自然保护区内违法开发问题突出”是2018年6月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曝光的典型案件之一。这一案件因涉及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白鳍豚和长江江豚的活动区域被破坏而受到广泛关注。

督察组指出,自2009年以来,镇江豚类保护区内就陆续进行开垦,至2018年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时,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农业种植和渔业养殖面积达到7200亩。更为严重的是,镇江市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文旅集团)竟然在保护区内建设了影视基地,即“大江风云影视实景园”。

督察组公开的问题令江苏省特别是镇江市痛定思痛,镇江市决心彻底整改。经过两年多的整改,近日,镇江市透露,保护区内的江豚数量已增加到21至22头左右,大江风云影视基地项目也已全部拆除到位。

一级管控区有人类活动29处

2018年6月22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镇江长江豚类省级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项目清理整治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督察组发现,镇江市对保护区保护管理工作长期不重视,在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后,不但未按照整改要求清理保护区违法违规项目,反而继续加大开发力度,导致保护区内江滩湿地被严重破坏。

督察组指出,长江镇江段一直是白鳍豚和长江江豚活动比较频繁的水域之一,由于镇江豚类保护区独特的地理位置,使其成为唯一一个没有被开辟为长江主航道的长江干流保护区。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保护区,却在2009年以后被陆续开垦,到2018年6月督察组“回头看”时,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农业种植和渔业养殖面积达到7200亩。

更为严重的是,“2011年,为了满足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的需要,经镇江市政府同意,镇江市国土资源局与文旅集团江滩管理处签订《委托开垦耕地协议》,委托文旅集团江滩管理处在镇江豚类保护区缓冲区的焦北滩开垦耕地2800亩;镇江市国土资源局京口分局又委托在焦北滩开垦耕地189亩,同年完成开垦并进行验收,实际新增耕地面积约3000亩。

督察组调查还发现,文旅集团不仅在镇江豚类保护区内开垦耕地,还大规模开展旅游活动。

督察组指出,2017年,根据原环境保护部遥感监测自然保护区破坏情况,镇江市政府反馈称,经现场核查,位于生态红线区域一级管控区(豚类保护区缓冲区)内共有人类活动29处,其中包括5处新建亭子;2处江豚科普宣传基地。镇江市认为,仅有5处新建亭子与豚类保护无关,需要拆除。

但督察人员在现场发现,镇江市所称的5处亭子和2处江豚科普宣传基地实际都是文旅集团建设的,而这些建筑的另一个身份是大江风云影视实景园。也就是说,保护区一级管控区内的部分区域已经变成文旅集团的影视基地。

全面拆除违法开垦设备设施

据镇江市介绍,为有效保护长江镇江段豚类资源及其栖息地,1996年镇江市建立“江苏镇江白鱀豚保护站”,这既是我国最早建立的5个长江豚类监测站之一,也是江苏省最早建立的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2002年,成立镇江市长江豚类自然保护区;2003年经江苏省政府批复同意建立“江苏镇江长江豚类省级自然保护区”,并设立豚类保护区管理处作为保护区日常管理机构,明确豚类保护区范围为57.3平方公里。

“镇江豚类保护区的独特性在于和畅洲将长江分隔为南北两汊,南汊为主航道,北汊不通航,为保护区核心保护水域。”镇江市表示,镇江长江豚类省级自然保护区还是唯一一个没有被开辟为长江主航道的长江干流保护区,既是长江下游少有的长江江豚优良栖息地,也是连接镇江上下江段不同种群之间基因交流的重要生态走廊,对于维持长江下游江豚栖息地完整性具有重要生态学意义。

令人叹息的是,如此独特的豚类保护区却被违法违规建设。

对于督察组曝光的问题,镇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多次批示,要求相关地区和责任部门,对豚类保护区存在的问题,要一抓到底,确保完成整改任务,切实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的管理。针对保护区内违规开垦7000多亩江滩湿地,镇江市第一时间全面拆除违法开垦湿地中的水产养殖鱼塘增氧泵、投饵机、网具等设备设施,全面停止农业生产活动、水产养殖活动。

对于被督察组点名的大江风云影视基地项目,镇江市透露,这一项目占地总面积450亩,其中,150亩位于自然保护区内,约60亩位于缓冲区、90亩位于实验区。项目2015年底开工建设,2017年10月正式运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指出相关问题后,镇江市下达处罚通知书,立即着手拆除。”镇江市透露,去年10月23日,“大江风云”项目已经全部拆除到位。

“在豚类保护区违法违规建设拆除后,镇江市开展生态修复工程,通过覆土绿化、自然恢复等措施,使豚类保护区真正符合自然保护区要求,确保为江豚生长提供更优质的自然环境。”据镇江市介绍,经过人工覆土和生态自然恢复等修复措施,整改区域植被覆盖率显著增加,鸟类种类和数量明显增多,江滩湿地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强化监管构筑保护江豚立体网

在整改过程中,镇江市强化日常监管,构筑江豚保护“立体网”。首先配套完善监测站、巡护艇、无人机、高清监控等保护区管理设施,优化移动监管平台,提高现场定位核实能力,建立水陆空立体监测网络,注重保护区人员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提升日常管理能力和水平。据介绍,在整改过程中,镇江市持续开展保护区水生生物资源本底和生物多样性调查,加强保护区内长江江豚等生物资源监测和水域生态监控,促进保护区科学化管理。

在此基础上,镇江市还建立了保护区年度管理评估体系,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保护区遥感监测评估,及时发现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并督促整改到位,确保受保护区域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低。

据介绍,在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过程中,镇江市政府督查办、市纪委市监委、市生态环境部门、市自然资源等部门积极介入,规范保护区管理工作,防止失职、渎职等行为发生。

为有效恢复长江渔业资源,确保江豚饵料鱼的充足供给,修复保护区水域生态环境,从2002年开始,镇江市持续17年同步实施渔业资源放流和长江禁渔期制度,累计放流各类苗种1.6亿尾。通过开展增殖放流、修复水生植被、建设人工鱼巢、生态浮岛等生态修复措施和禁渔期执法管理,保护区内渔业资源逐渐稳定,水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此外,镇江市还完善机制建设,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江苏镇江长江豚类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的意见》,建立豚类保护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明确工作机制、职责分工,形成多部门联合、跨区域协作的管理模式;出台《镇江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对豚类自然保护区实行分级分类管理,促进机构管理规范化。就加强长效管理机制建设,镇江市严格按照自然保护区管理要求,先后建立巡护管理工作制度、水生野生动物救护应急预案等,科学规范推进自然保护区保护和管理工作。

为提高公众对自然保护区的认识,镇江市以镇江长江珍稀水生动物展览馆、江豚保护区自然学校、豚类保护知识讲座、全国大学生江豚保护夏令营、科普及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为载体,多途径向公众宣传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相关知识。

经过两年多的整改,如今的镇江豚类保护区已经是蒹葭苍苍、绿树如茵、水天一色、鸥鹭齐翔。据镇江市介绍,最新科考结果显示,保护区内有江豚21至22头左右,水生动物75种,其中国家Ⅱ级保护动物1种,省重点保护水生动物3种;植物58种;鸟类111种,其中国家Ⅱ级保护动物3种,省级保护动物16种。

(编辑:逍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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