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扬州市生态环境局召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专题推进会,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姚江潮参加会议并讲话,市执法局分管领导、案审科、开发区和景区执法大队负责人,各驻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执法大队负责人及市生态环境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各驻县(市、区)分管领导报告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开展情况,市局通报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总体情况,并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下一步的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 姚江潮指出,目前工作中存在思想不重视、要求不高、进展滞后、程序不完善等问题。 为了更好的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落地见效。针对以上问题,姚江潮提出了三点要求:一、加快工作节奏,走出工作误区;二、提高思想意识,加强调研学习;三、加强内外联动,健全工作机制;四、落实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成效;五、扩大线索来源,切实提高启动率和结案率。 (编辑:逍遥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