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江苏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研讨会在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召开。会议邀请了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庭长陈迎等3名专家与会交流,省生态环境厅一级巡视员于红霞出席会议,厅自然处、法规处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与会领导及专家就江苏省生物多样性保护特点、法律法规制定规范化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对《条例》编制框架、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等宏观性问题作出指导,指出要及时充分吸纳学习国家最新文件关于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方面的要求,并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工作有机结合,稳步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法”立法进程。 于红霞强调,生物多样性保护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编制《条例》需要生物多样性保护研究人员和法律法规研究人员形成工作合力,生物多样性保护研究人员要充分分析生物多样性保护面临的形势和需要关注的方向,法律法规研究人员要加强《条例》编制的规范性,共同推进《条例》编制工作,提升《条例》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编辑:逍遥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