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和能力,推动生态环境领域依法行政、依法治污,7月12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及派出机构开展2022年第一期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法规标准工作培训。省生态环境厅一级巡视员于红霞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厅各处室(局)、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及各市、县(市、区)生态环境局业务骨干近1100人参加了培训。 于红霞进行了动员讲话,要求参训人员充分认识开展法规标准工作培训的重要意义,珍惜专题培训机会,增强法治意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端正学习态度,严守培训纪律,尤其是各单位参训负责人要充分发挥领学作用。学用结合提高培训实效,将学习成果转化为高质量执法监管的强大动力。 此次培训由生态环境部法律顾问、律师吕立秋就实施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行为以及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履行法定职责申请答复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重点法律问题以及败诉风险点进行深入分析。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协调办主任、一级调研员毛玉如从适用范围、政府责任、源头防控、分类施策、社会共治和法律责任等六个方面对新《噪声污染防治法》做了详细解读;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一级主任科员顾晔从《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的立法背景、立法过程、条例主要特点,主要内容以及条例贯彻实施等五个方面做了全方位的介绍,并对条例部分重点条款进行了详细解读;中建材环保研究院(江苏)有限公司正高级工程师王彬从项目背景、制定必要性、行业概况、标准内容、预期效益等五个方面,对《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了详细解读。 江苏省生态环境系统将进一步聚焦生态环境法治建设薄弱环节,补短板、强弱项,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高质量的法治保障与服务。 (编辑:逍遥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