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修水县政府近日发布划定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自2019年8月1日起至2022年7月31日,县域范围内全面禁止猎捕野生动物、妨碍野生动物生息繁衍及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的活动。 禁猎期内,修水县将全面禁止猎捕野生动物,因科学研究、种群调控、农业生产、疫源疫病监测或其他特殊情况需猎捕野生动物的,应当依法申办批准手续。《通告》明确,全县禁止使用任何危害人畜安全的猎捕工具和装置猎捕国家、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内的野生动物,禁止猎捕国家和江西省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生态价值、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内的野生动物。执法部门对违反野生动物法律法规及通告规定,非法猎捕、收购、出售、加工、利用、运输、邮寄和携带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情节轻微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Wend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