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晚22:00,南昌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公安交管局、市城市管理局开展渣土运输车夜间专项整治,并由公安交管部门开出全市“驾驶排放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违法代码:6063)行政处罚第一单。 此次专项整治按照生态环境部门检测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的联合监管执法模式,由公安交管、城市管理部门对道路行驶的渣土运输车进行拦截,生态环境局使用省计量院检定合格的便携式不透光烟度计,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对渣土运输车的排放情况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3辆排放合格,1辆排放超标。 经现场取证后,公安交管部门认定检测超标车辆驾驶人实施的驾驶排放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违法代码:6063)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对其处以200元罚款。公安交管、城市管理部门还对该车的其他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常态化路检路查工作机制,严厉打击柴油货车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机动车所有人或驾驶人应做好车辆维护和定期保养,添加合格燃油及车用尿素,确保车辆排气持续稳定达到排放标准,共同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编辑:佚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