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时期核与辐射安全工作通知》文件要求,为确保放射源安全可控,辐射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新余市高新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5家企业进行现场督查,本次检查的主要内容为放射源使用单位法规执行情况,辐射安全和防护设施运行与维护情况。经查,发现企业普遍存在未配套个人剂量报警仪及配套应急放射源屏蔽材料或容器现象。针对问题,执法人员现场下达监察记录,责令相关企业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方案报该局备案。 (编辑:佚名) |
根据《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时期核与辐射安全工作通知》文件要求,为确保放射源安全可控,辐射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新余市高新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5家企业进行现场督查,本次检查的主要内容为放射源使用单位法规执行情况,辐射安全和防护设施运行与维护情况。经查,发现企业普遍存在未配套个人剂量报警仪及配套应急放射源屏蔽材料或容器现象。针对问题,执法人员现场下达监察记录,责令相关企业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方案报该局备案。 (编辑:佚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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