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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完成整改拟销号信访件情况公示 (2019年第一批) 根据《江西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江西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鄱阳湖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江西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现将新余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2019年第一批完成整改拟销号信访件情况进行公示。 本公示时间自2019年9月19日至2019年9月27日,共7个工作日,对本公示情况有疑问和异议的,请联系省整改办(联系电话:0791-86866651)、市整改办(联系电话:0790-6428950)。 新余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19日 附表1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完成整改拟销号信访件情况一览表 问题编号 | 问题描述 | 整改目标 | 责任部门 | 整改措施 | 整改成效 | 20-35 | 举报反映“新余市仙女湖畔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该厂于2011年建立,年存栏量大约40万只鸡)经常在夜间将废水直接排放至仙女湖水库中。” | 调查核实和处理上述举报反映的问题,防止污染环境。 | 分宜县人民政府 | 继续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督管理,督促其按农业畜禽养殖和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做好管理工作。(举报反映不属实) | 1.养殖场内鸡舍采用全封闭全自动化生产和干清粪技术,鸡粪经挂粪机刮至粪坑中,风干处理后成有机肥销售至果园。 2.通过乘坐木船对该公司沿湖500米左右进行监察,水质较清,未发现废水直排至仙女湖水库中。 3.该公司厂区及周围无明显异常气味。 4.该公司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全部用于种植区施肥,不外排。 | 73-42-1 73-42-2 73-42-3 | 举报反映“1.新余市分宜县洋江镇车田村樟树窝水库(小二型水库)被人承包养鱼,投放猪粪作为养料,导致水库臭气熏天,污染严重。2.车田村与宜春市袁州区交界处的袁河边上有一家废塑料造粒厂,废水直排袁河。3.车田村龙王庙边上有一家大型养猪场(离袁河不到20米),污水直排袁河。” | 调查核实和处理上述举报反映的问题,防止污染环境。 | 分宜县人民政府 | 1.2016年8月12日,洋江镇政府要求樟树窝水库养鱼承包人立下人放天养的承诺书。在水库现场树立了禁止投料养殖标示牌,设立举报电话,让群众参与监督,并由镇村干部每周巡查督导。 2.2016年8月11日,分宜县人民政府督查室会同县环保局、县农业局、县水务局、洋江镇等有关人员组成的调查组对塑料粒厂进行了关停,要求加工厂负责人立即拆除厂房、设备,处置原材料、成品,清理水塘内的废塑料线条。2016年8月12日,分宜县人民政府督查室会同县环保局、洋江镇有关人员再次深入现场察看,该厂生产设备已全部拆除,并连同原料、成品等全部搬走。 3.2016年8月11日对天勤牧业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养猪场将缺失的雨水沟进行整改。并要求企业加强管理,确保不出现污水直排袁河。2016年8月12日上午,企业已将缺失雨水沟建好。 | 1.分宜县洋江镇车田村樟树窝水库(小二型水库)已经退出承包养鱼,实行人放天养。 2.车田村与宜春市袁州区交界处的袁河边上废塑料造粒厂已经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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