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铅山县政府组织环保、公安、国土、供电及有关乡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对位于鹅湖镇、青溪服务中心的11家非法塑料粒子厂的厂房和机器设备进行了强制拆除,并切断其生产用电电源。 去年下半年以来,受经济利益驱使,该县鹅湖镇、青溪服务中心等地的塑料粒子厂出现死灰复燃。县环保局根据群众举报和日常排查,依法查处了11家违法塑料粒子加工厂(其中鹅湖镇9家、青溪服务中心2家),并向县政府建议依法进行取缔。据了解,这些违法塑料粒子加工厂均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生产废气、废水未作有效处理直接排放,严重污染周边大气、水环境,引起周边群众不断上访。为防止发生污染事件,消除化解环境纠纷与安全隐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铅山县政府决定依法对鹅湖镇、青溪服务中心等地11家非法塑料粒子加工厂予以关停取缔,并责成企业在县政府决定关闭之日起10日内拆除相关生产设备,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自行关闭到位,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执法,依法对其设施进行强制拆除。 此次联合执法行动是对未在县政府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关闭到位的塑料粒子厂进行强制拆除,确保了11家非法塑料粒子加工厂取缔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