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落实好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治理工作部署以及宜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全市危险废物专项治理暨2019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宜环固体字[2019]15号)要求,宜春市上高生态环境局组织对上高县涉危险废物企业开展专项治理,全面排查该县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存在的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为确保此次专项治理取得成效,该局抽调土壤、执法、环评等股室工作人员,成立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检查考核工作检查组,分三组对全县涉危险废物企业开展专项治理检查。检查组对照《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中检查内容,一是查企业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和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二是查企业危险废物管理资料,重点查阅危废管理计划、申报登记、转移处置单位资质及联单执行、危废管理台账及危废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等资料;三是查危险废物管理现场,对企业危废仓库标识标牌、防腐、防渗、防盗等情况进行现场查看。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危废暂存库标识错误、未采取防腐防渗措施、未张贴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信息、危废台账不完善、未开展应急演练和业务培训等,检查组现场督促和指导企业按要求进行整改,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完成。 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加大对涉危废企业危险废物规范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提高企业危险废物规范管理水平,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编辑:佚名) |